自從19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家宗教政策的逐漸放寬,內地教會與境外宗教界人士或組織之間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交流也逐漸頻繁。但在教會里,各講臺宣講福音和圣經真理,教牧人員鮮有機會將國家宗教政策法規普及給廣大信眾。2015年習近平主席在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強調“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則是依法治國這一治國方略在宗教領域的具體要求。簡單說來,就是增強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法律意識,懂得法律是底線,也是高壓線,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違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因此,作為中國內地教會的牧師,我深感有責任將境外的安息日會組織逐一介紹給本會信眾,并將相應的國家宗教政策也向大家說明,以便在與這些境外安息日宗教組織接觸或交流時不至于引起中國政府不必要的懷疑與質問,使得中國國內的福音工作遭到不必要的損害。
本文分成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紹我的個人背景,以增強此文的可信度;第二部分說明中國內地教會的三自原則;第三部分介紹習近平主席對三自原則及境外組織的態度;第四部分介紹境外安息日會的組織架構及機構;第五部分提出我的觀點。
我是1988年讀高中二年級時因遭遇家庭不幸而從無神論轉而信基督教的。當時信基督教只為尋找一片人間凈土,想清凈而平安度日。但信主不久就發現,在中國,特別是當時80年代的中國,信基督教這一舉動實際上就是把自己間接地卷入了政治。讓我意識到這一點是在我高中畢業后,放棄高考轉而報考了菲律賓本會的大學時。申請護照的過程長達一年(當時,按正常情況應該只有2個月),在這一年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沒有來找我,但是公安局二處的兩位國安人員先后找了我數次,而且是單獨找我談話,不讓我母親在場。他們真的擔心我這個無知少女被境外基督教組織吸收并利用,去境外基督教大學學習,回來就充當境外基督教組織滲透中國大陸基督教的代理人。這使我這個18歲基督徒初信者意識到加入基督教實際上已經讓自己背上了一個政治包袱。后來,因為擔任鄧小平訪美翻譯的祖籍四川峨眉山的美國參議員、本會信徒黃子尚博士給中央高層人士打電話問及我的護照之事,一年之后的一天,公安局二處的總找我談話的那位同志才親自把我的護照送到了我家。之后的三年,我開始在剛剛處于萌芽狀態的四川教會全職義務工作,在四川各地鄉村和成都市內帶領安息日的家庭聚會點。在這幾年中,常常會躲避當地政府宗教部門或三自的圍追堵截,因為我們干的是跨地區傳教工作,這是違反宗教法規的。只是當時純屬無奈,各地沒有傳道人,福音需要也只好違規了。
現在回想我從高中畢業到去菲律賓上大學的這四年專職義務傳道時期其實是上帝在讓我熟悉國內的教會情況,其間,也讓我熟悉了國家在各方面的宗教政策。我親眼目睹了當時被推上領導位置的初信的母親是怎樣智慧而勇敢地同當地宗教部門和三自兩會辯論國家宗教政策。當時智慧的母親在當地宗教部門和三自兩會面前儼然以捍衛國家宗教政策者自居,并時刻不忘提醒當地政府和三自兩會她自己是烈士遺孤的紅色身份。是的,至今,我仍然堅持母親當初的立場:我們是根正苗紅的愛國基督徒,我們堅持中國憲法維護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力。在那些年中,我也經常見到母親引經據典地摘錄國家的宗教法規寫材料給市、省一級的宗教部門,要求給予我們四川各地聚會點合法的宗教自由。
八、九十年代的四川教會當時還主要面臨一個被當地宗教部門懷疑有境外宗教組織“滲透”的問題。因為我們信徒當中有人收聽境外安息日會的福音電臺。其實這在如今的中國完全不是事兒,但在當時,卻被當地宗教政府和三自兩會當做嚴重問題來抓,認為這就是“滲透。”因此,我又聽母親跟宗教部門人士和三自兩會人員辯論什么是“滲透”的問題。
這就是我的個人背景,從一開始信教就接觸到境外組織滲透的問題,就被迫耳聞目染了國家相關宗教法規;從一開始信教我就意識到,在中國,不管是八、九十年代的中國,還是如今二十一世紀的中國,作一名基督徒,尤其是基督教會的領袖,明白自己的處境,懂得國家相關的宗教法規政策是自保、求生、傳福音的基礎。
第二部分,簡介中國內地教會的三自原則。本部分內容摘自“百度百科”,因百度百科中的內容基本與我在本會神學院(菲律賓亞洲神學院,安德烈大學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神學院)里所了解的內容相符合。
“三自”一詞在十九世紀末就己經被使用,以說明基督教宣教運動的一個重要政策,意指脫離西方教會的管轄,中國人獨立自主辦中國教會,這一政策被很多的中國教會或多或少地采用。
最早提出三自原則(three-self principle)的是十九世紀中期的英國基督徒亨利范恩(Henry Venn, 1796-1873)和美國基督徒盧夫安德生(Rufus Anderson, 1796-1880),他們最早提出了"indigenous church"(本色教會)一詞,提出了本色教會原則:self-supporting(自養),self-governing(自治),self-propagating(自傳,Venn使用self-extending一詞)。這個詞的早期中文全名是“自立、自養、自傳”,很多的中國教會都或多或少地使用這一政策。
1906年1月25 日,俞國楨發起成立中國耶穌教自立會。浙江平陽、湖北天門等地教會表示響應。于是在1910年,在上海成立中國耶穌教自立會總會。1916年,在商務印書館附近的寶通路340號新建較大的西式教堂,取名為閘北自立長老會堂。 1920年,中國耶穌教自立會舉行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成立全國總會,包括中國16個省的189所禮拜堂,信徒2萬余人。中國耶穌教自立會主張“有志信徒,圖謀自立、自養、自傳,絕對不受西教會管轄”。另外,王明道建立的基督徒會堂,倪柝聲建立的地方教會,還有真耶穌教會、耶穌家庭等等,也是實行三自原則的。這些教會可稱為中國自立教會。但是也要看到,到1949年為止,從中國基督教會的總體來看,能夠實施三自原則的教會還是一小部分,實施的程度也參差不齊。在貧窮動蕩的中國,中國自立教會還處在一個成長過渡階段。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后的“三自愛國運動中”,“三自”的全名是指“自治、自養、自傳”,其字面意義與以前大同小異:
自養,指教會的經濟事務獨立于國外政府財政和國外宗教團體之外;
自傳,指完全由本國教會的傳道人傳教和由本國教會的傳道人負責解釋教義。(以上皆轉載自“百度百科”)
中國內地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是在1950年代率先加入三自的教派之一。改革開放后,在前基督復臨安息日中華總會會長徐華牧師,和前中華總會行政秘書長林大衛牧師的帶領之下,內地安息日會從南到北從東到西普遍進入了三自認可的教堂進行安息日崇拜,保持著擁有獨特信仰與實踐的合法宗教團體的身份。目前內地安息日會中只有以陳登榮弟兄為首的曠野派拒絕加入三自愛國運動。
習近平主席遵循了以前各屆中央政府的一貫政策,繼續強調內地基督教團體的三自方針。2014年5月28日在北京舉行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主席講話指出:“處理宗教問題的基本原則,就是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御滲透、打擊犯罪。要重視培養愛國宗教教職人員隊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質,確保宗教組織領導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教人士手中。”
在2015年召開的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習近平主席的講話再次強調:“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在這次講話中,習近平主席還指出:“獨立自主自辦,就是指中國的宗教事務由中國的教職人員和教徒自主辦理,由中國教徒自己的組織進行管理。簡單地說,就是包括神職人員培養與選拔,宗教教區的劃定與管理等宗教事務,就讓中國人自己管理,就不勞境外的某些團體和人士操心了。”
《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進行宗教交往,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其中的“相關規定”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痘痉ā返牡谝话偎氖藯l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專業、醫療衛生、勞工、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民間團體和宗教組織同內地相應的團體和組織的關系,應以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為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外國人不得干涉中國宗教社會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和變更,不得干涉中國宗教社會團體對宗教教職人員的選任和變更,不得干涉和支配中國宗教社會團體的其他內部事務。
第十七條 外國人不得在中國境內進行下列傳教活動:
(一)在中國公民中委任宗教教職人員。
除了以上宗教法規應該為我國內地教牧人員和廣大信眾所熟悉之外,大家還需要了解中國政府對境外宗教組織的“滲透”概念。以下為政府宗教部門所界定的境外宗教滲透的概念及滲透手段
(一)宗教滲透的概念
一般而言,宗教滲透包括傳教滲透和政治滲透。本文中“宗教滲透”概念是指以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祖國統一的反動政治活動和宣傳,以控制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為目的的活動和宣傳,以及在我國境內非法建立和發展宗教組織和活動據點,而不是指宗教作為一種單純的思想信仰對外傳播發展。
第三,直接插手支配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或以提供經濟資助為誘餌,用于修建教堂寺觀、印刷經書和解決生活困難,拉攏任命教職人員,培植代理人,爭奪宗教事務領導權,支持國內外邪教、迷信活動,干擾我國宗教的正常發展。
以上這些法規大都來自政府宗教部門發布在互聯網上的官方資料。其中我特別強調:內地教會與境外組織之間的關系是“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也就是說,境外宗教組織對中國內地教會不存在任何絲毫的行政關系,即不能“控制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也不能“直接插手支配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例如:召集內地教會工作人員開會并布置工作,在內地教會成立其轄管的區會,或給內地教會牧師和長老發放牧師或長老資格證等等。
境外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組織采用四級制?;綇团R安息日會,自信徒個人至全球性的組織,其間計有四級:
二、地方自養區會或區會,由一州、一省或某一地區的各教會組合而成。
三、聯合會,由一比較廣大地區的各自養區會或區會組合而成。
四、全球總會,包括全世界的各聯合會,是組織中的最大單位。分會乃是全球總會的一部分,在指定的地區內擔負行政職務。
我之所以用“境外”來形容安息日會的組織架構及機構,是因為我國內地教會的基本辦教方針是三自原則,意思就是中國內地各安息日地方教會同境外安息日會的區會、聯合會以及全球總會之間不存在任何行政關系或隸屬關系,任何行政關系的建立都違反了中國教會根本的三自辦教原則,會使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在內地的福音工作遭受不必要的損害。
下面我來逐一介紹以上各級境外安息日會機構跟內地安息日會的交流情況。
第一,境外安息日會全球總會(以下簡稱“境外全總”)與內地安息日會的交流情況。境外全總一直希望與中國政府、三自兩會及內地安息日會之間交流往來,以便于政府和三自及地方安息日會對境外安息日會組織的了解。因此,境外全總曾經幾次向國家宗教事務局(以下簡稱“國宗局”)或全國三自兩會申請訪華,并訪問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當地教會。在征得國宗局許可之后,境外全總曾幾次(2-3次)獲準訪華,包括會見全國三自兩會及一些經國宗局或三自兩會批準的地方教會。因此,一般情況下,境外總會與內地安息日會的交往不多,我們也就不在這里贅述。
第二,境外安息日會分會。境外安息日分會實屬境外全會駐各大洲的辦公室,因此,境外分會會長相當于境外全總副會長職務。在地理位置上,離中國最近的境外安息日會分會是北亞太分會。北亞太分會負責協調境外全總與韓國、日本、蒙古、中國港澳臺地區的教會事務。由于韓國聯合會、日本及中國港澳臺地區的教會皆自養(自養的意思就是該聯合會或區會所收什一及奉獻能夠應付當地區教會的開支,因此,該聯合會或區會的行政首腦,即會長等最高行政職位由當地去教友選舉產生。),北亞太分會對以上各教會事務基本處于例行公事、按部就班的平穩狀態。
第三,境外安息日會聯合會。境外安息日會聯合會是境外全總的下屬機構。在地理位置上離中國內地最近的是總部位于香港的華人安息日會聯合會(英文名字為The Chinese Union Mission,簡稱“華安”)。值得注意的是,華安并非一自養聯合會,而是差會,這就是為什么在其英文名稱中被定名為“Union Mission”。
在中國基督教布道史上,“差會”(mission)一詞是一個富含負面歷史意義的敏感字眼。“百度百科”解釋:“19世紀30年代,西方基督教教士開始在山東進行零星的傳教活動,但直到西方列強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強迫中國簽訂了允許傳教士在內地自由傳教的不平等條約后,差會勢力真正進入中國。從那時起,先后有分別屬于美國、英國、德國、瑞典、加拿大和朝鮮等國的40余個差會在中國沿海一帶后又在內地進行過傳教活動。1950年,中國基督教界興起三自愛國運動,宣布割斷與外國差會的聯系。到1951年底,差會傳教士幾乎全部離境。各差會的附屬事業也由當地政府沒收,其教堂、房產等陸續交由基督教三自愛國組織使用,差會在中國的傳教活動至此結束。”
境外安息日會華安聯合會就是一個差會,一個對于中國三自教會來說,應該是屬于解放前的化石級或博物館級的教會組織。但由于華安的活動經費都來自其上級機構—境外全總撥款,它因此只能自稱“差會。”而港、澳、臺等地區大都是自養區會,可以自理本區的教會行政事務,因此,華安聯合會實質上是一個對港澳臺地區不具備太多實質性行政能力的組織。
華安聯合會的前身是東亞委員會。東亞委員會是一個境外全總同中國政府及三自,以及內地安息日會進行友好交流的辦公室。傳統上,無論是對待東亞委員會還是華安聯會,內地安息日會普遍公認的領袖,如林大衛牧師和鄭昭榮牧師以及二位牧師曾經牧會的當今的上海沐恩堂對境外一切安息日會機構所采取的態度都是:堅持三自原則,在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上平等交流。以前,每當有東亞委員會的高層領袖造訪林大衛牧師,林牧師都會把此人帶到三自兩會去。林牧師的目的顯而易見,他不愿意給政府和三自造成一種印象,就是我們背地里和東亞委員會私相授受,以免給內地更為重要的福音工作造成傷害。后來鄭昭榮牧師每次見到華安聯合會的官員時,都會責無旁貸地向他們宣講中國教會的三自原則,更是囑咐我們這些晚生后輩要堅持走獨立辦教的道路。
目前的中國內地,人口眾多,需求廣泛,從經濟上來說,擁有廣大的市場,從宗教和政治上來說,也是如此,真好比唐僧肉,引海外各路英雄盡折腰。許多境外宗教組織在其合法轄區內無所事事,于是便到中國內地來開新工、創業績。諸如此類的國家中屬韓國最甚,因為韓國地窄人多,僧多粥少,許多韓國傳教士在韓國境內傳道人飽和的情況下來到中國傳道以謀生。
中國內地基督復臨安息日教會目前因無組織面臨許多實際的困難,也使得有人以為可以借助境外組織來徹底解決當前的問題。只是我們在這樣行的時候,必須考慮一個問題:這樣做合乎上帝的旨意嗎?還是人自己在修造巴別塔?
對于如何處理我們內地安息日會同境外安息日會及組織的關系,我在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僅供大家參考指正。
第一,由于我們對“教會是肢體”這一真理的認識,我們需要同境外安息日會進行平等而友好的交流,并通過積極的交流(例如講學及留學),歸正我們的神學思想。
由于客觀歷史條件的限制,自從1950年代國外傳教士離開中國之后,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對上帝的認識和對圣經真理的認識就普遍停留在了1950年代有律法主義傾向的水平點上。多年來,正是由于我們缺乏在神學思想上同國外肢體的交流,閉關自守,才使得我們內地安息日會逐漸產生了信仰基因的變異,在神學思想上逐漸偏離了福音的基本真理。近年來上海的一些教會領袖及牧師長老公然拒絕美國本會神學家喬治奈特牧師有關因信稱義的證道內容就是一個最好的例證,證明我們內地安息日某些教會的神學思想是已經多么遙遠地偏離了福音的基本真理。
十幾年留學海外的經歷告訴我,中國內地安息日會要發展,必須向那些擁有優良基督教傳統的海外基督徒們們學習,我們必須加強同這些海外肢體的交流,以幫助我們正確地認識上帝。我也希望有更多的本會中青年去海外本會大學留學,能有更多的人把純正美好的福音信息帶回中國。
第二,同境外安息日會組織建立隸屬關系不是解決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問題的辦法,而是在制造更棘手的問題。
許多內地本會領袖都認識到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存在許多問題,但這些問題歸根結底不是組織上或行政上的問題,而是神學思想上的問題,是我們對上帝的根本認識問題。再好的組織,再好的制度,如果沒有愿意遵循制度的人來執行,也是枉然。這就是為什么美國人的一些誠信制度拿到中國內地來行不通的原因,因為人的素質不一樣。
因此,要解決當前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的問題,首先需要統一思想,提高信徒素質,統一大家對上帝的基本認識,系統而廣泛地將圣經真理按正意分解,讓大家“在真道上合一。”在中國的歷史上,秦始皇為了統一中國,他先“焚書坑儒”;漢武帝為了統一中國,他先“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安息日會的歷史上,貝約瑟、懷雅各和懷愛倫這三位安息日會的創始人也是在1845-1858年間先統一了安息日信徒的神學思想之后才開始著手建立組織的,而一直到1961年才建立了第一個區會,到1863年才建立了安息日會的全球總會,正式創建了組織。
因此,當前中國內地安息日會面臨的首要問題不是組織問題,而是神學思想統一和信徒及領袖素質提高的問題。其實,搞組織統一是最容易的,只需要在當今200多位牧師中召集50多位牧師在一起,自行組織起一個什么山寨版的中華總會,然后宣布自己為唯一被境外組織認可的總會即可,剩下來的工作就是打擊異己,進行集權,久而久之就會有一個龐大的巴別塔被建造起來了,如果沒有外力干預的話。而境外的某些組織是巴不得有人這樣搞的,因為這樣可以證明他們的業績:總算把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給理順了。多少年來,在中國內地重新建立全國性的教會組織是他們魂牽夢縈的夙愿。但如此是真正的按照主的仁愛的旨意理順了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嗎?還是境外組織被當成了內地安息日會某些派別的旗幟或槍完成了他們消滅異己的心愿?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幾年前有所謂的“南方八省”團體就企圖利用某境外組織來消滅他們的異己,生生地要把他們所不喜歡的某位本會信三代牧師給開除,人為地制造分裂。
第三,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中國的教會中國人辦,三自道路是合乎上帝旨意的傳福音的正確道路,因為只有中國人才明白中國國情,老外中文說得再好,也是老外,并不懂中國,更談不上領導中國人了。
中國內地教會老一輩的領袖,如林大衛和鄭昭榮兩位牧師都曾經在解放前的差會中華總會中擔任教會重要職務。他們親歷了差會時期的中國教會,深知中國人自己辦教會是上帝籍著歷史給我們中國基督徒的教訓。
林牧師曾寫了一篇名為《痛心歲月:一個中國人談中國布道的教訓》(Lin, David. “Years of Heartbreak: Lessons for Mission by a China Insider.” Spectrum 7 (1976), 22-33)。在這篇文章中,林大衛牧師指出了老外辦教、以及差會制度的諸多弊端。林牧師這篇文章先是投稿到美國總會的官方報刊《評閱宣報》,但《評閱宣報》認為此文探討的是安息日會解放前差會時期的弊病,會在教會里產生負面影響,于是拒載,結果此文被另一非官方的安息日會期刊Spectrum全文登載(Spectrum是由美國本會一幫指點安息日會江山的大學教授及高知人士創辦的期刊,專以評論安息日會時弊,推動教會公義為己任)。
鄭昭榮牧師生前也持林牧師同樣觀點。他曾寫到:“我相信我們慈愛的天父既然在國外感動揀選祂的兒女起來組織領導祂的教會推動救人的圣工,在中國我們的天父也能感動揀選祂的兒女起來組織在中國的教會發展救人的圣工。事實所告訴我們的正是這樣?;綇团R安息日會在差會領導時期,上海領導機構很大,工作人員也很多,花的錢也很多,但每年受洗的人數并不多,后來外國的同工走了,外來的經濟斷絕了,我們慈愛的天父感動上海的主內弟兄姐妹起來,熱心為主工作。雖然當時上海正式拿工資的工作人員只有一人,另外有幾個有補貼的義工。但信徒起來熱心工作,每年受洗人數大都在二百多人以上。預言之靈的五大著作,差會時期幾十年沒翻譯出來。當差會不存在之后,五大著作在短短兩三年中就全部翻譯完并在極艱苦的條件下印了出來,差會領導時期幾十年,中國教會出現過一次施洗有一千人兩千人的情況嗎?沒有,但在沒國外領導的情況下,卻出現了一次受洗一千人兩千人的情況。這些事實說明甚么?說明上帝圣工的發展不是依靠才能、知識、錢財,而是在于甘心忍苦耐勞。忠心于天父的兒女,順從天父的帶領,仰望主藉著圣靈所賜予的一切恩賜所帶來結果。過去的經歷,過去的認識帶給我們重要的教訓,我們應當常常記牢這些主在實際中所給我們的教訓。”(鄭昭榮牧師2008年書信)
第四,中國的國情要求我們在不違背圣經原則的前提下順服在上的掌權者,建設本色化、處境化的基督教會。
這兩年來持續至今的浙江拆十字架這一政府舉措也表明了當局對基督教的態度,提醒中國內地基督教界人士低調做人。反“滲透”反境外組織對內地教會行政事務的干涉也是政府的不變態度。
我相信凡在1980、90年代在教會全職服事的同工們都會贊成我,較比那些年,目前中國的宗教政策開放多了。內地基督教會甚至安息日會同境外宗教團體的交流也逐漸頻繁。據我所知,至少在北京,三自兩會一般都會批準教會的申請,允許境外的專家學者,甚至境外宗教團體的官員們在三自教會的講臺上宣講福音,或培訓講座。
我們始終不要忘記中國不是個有神論國家。世俗政府縱然有職責保障每個公民的信仰自由,但人性的軟弱是排斥異己。畢竟,歷史上,即或是基督教會也曾打著上帝的名號打擊并燒死持不同信仰者,并且當今那些叫囂著要統一內地安息日會的教會掌權者們更是一再打著教會合一的招牌對持不同觀點者進行著階級斗爭。歷史向來如此,較比世俗政權的逼迫,披著宗教外衣者扔出的石頭更能傷害基督的身體。所以,對于我今日在世俗政權之下所享受的宗教自由,我感恩上帝,因為神出于祂的慈愛和憐憫還沒有把我的自由權益交給我自己的弟兄姐妹們來決定。
第五,教會的根本任務是傳福音,怎樣在現有條件下更大程度地傳揚三天使福音才是我們內地安息日會工作的重心。為了中國安息日會自身的合法存在,我們不應跟境外組織交往過密以至于建立行政隸屬關系。交往過密的代價對老外來說不算什么,無非是被驅逐出境若干年(某聯合會會長就曾經在90年代末被中國政府驅逐出境若干年,如今他再次任職,毫發無損,或許這被驅逐之事還是其傳教生涯的一個“屬靈資本”)。但如果內地教會因此受到牽連,卻是代價不菲,被政府記錄在案,從此被視為不守規矩的有非法企圖的組織,這樣的地位將使我們的教會在傳福音工作上舉步維艱。
因此,在2008年,當鄭老牧師聽說境外安息日會在討論有關內地安息日會的歸屬問題時,他寫了一篇文章來闡述自己對內地安息日會與境外安息日會之間關系的看法。老牧師如此說:“我聽說,國外我們教會的領導們在討論中國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討論這個問題是出于上帝嗎?是有屬靈的智慧嗎?討論這問題本身和討論可能得到的結論是有利于中華圣工的發展,還是給中華圣工的發展制造障礙制造困難呢?我的認識是屬于后者。國家的宗教政策法律很清楚,一再提出堅決反對滲透,反對國外教會干預中國教會的主權,連香港教會對內地教會之間也互相不隸屬,何況國外?這些年國外同工到國內來的經歷,應該反思,應該從中吸取應該吸取的教訓。經上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2:13)我們不要怕困難,但不要為自己制造困難;我們不要怕逼迫,但不要制造逼迫。”
目前,任何想要將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納入其轄區,進行行政管理的境外宗教組織都是在挑戰中國政府的宗教政策底線,在為內地安息日會肢體制造逼迫。因為政府對此等做法的理解絕對不會從神學及教會組織的角度,而只會從政治和國家主權的角度。正如當初禮儀之爭時,康熙大帝所關心的并不是祭祖尊孔是否符合圣經,作為中國皇帝的他,更關心這些中國天主教徒除了天國和中國,沒有第三個委身的國度。當今中國政府同羅馬教皇之間的較力也在于此,雙方都是在從主教的任命上來決定中國天主教徒除了天國之外,所委身的第二個國度到底是中國還是羅馬。我希望中國內地安息日會永遠都不會面臨當今內地天主教的困境,被迫分裂成兩大陣營,在美國與中國之間做無謂的掙扎。我祈禱,面臨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的永遠是圣經所加給我們的基督里的健康吊詭:天國與中國的雙重國籍,而不是我們中的某些人自找的、或境外安息日會組織強加給我們的中國與美國之間的撕扯。
寫這篇文章是我一直以來的想法,近來又因風聞一些事情更覺得有必要理清自己的思路,并將自己多年來在主里的看見同熱愛中國教會的弟兄姐妹們分享。就我個人而言,我同境外安息日會組織里的各階層人物都有往來,因為我自1993年以來就斷斷續續地留學海外十好幾年。這期間,從私人交情層面,我備受海外教會弟兄姐妹們的照顧和關愛,讓我從心里知道,在基督里,我們是一家人。
盡管如此,私交與個人恩情僅限于個人層面,從教會組織的層面,我永遠不能因為個人曾受惠于海外肢體而利用我牧師的身份,鋌而走險,拱手把中國內地教會的切身利益作為回饋,陷中國內地安息日會于不利。
中國內地安息日會是有諸多問題有待解決,在我看來,這些問題一個個都是天大的問題,只有上帝能解決。而且這些問題應該是中國安息日會信徒在上帝的帶領之下,在天時、地利、人和的情況下來解決的,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6:4)。所以,蠢蠢欲動的人們啊,“住了吧,靜了吧,”因為,“主耶和華以色列的圣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賽30:15)。
自從19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家宗教政策的逐漸放寬,內地教會與境外宗教界人士或組織之間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交流也逐漸頻繁。但在教會里,各講臺宣講福音和圣經真理,教牧人員鮮有機會將國家宗教政策法規普及給廣大信眾。2015年習近平主席在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強調“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則是依法治國這一治國方略在宗教領域的具體要求。簡單說來,就是增強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法律意識,懂得法律是底線,也是高壓線,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違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因此,作為中國內地教會的牧師,我深感有責任將境外的安息日會組織逐一介紹給本會信眾,并將相應的國家宗教政策也向大家說明,以便在與這些境外安息日宗教組織接觸或交流時不至于引起中國政府不必要的懷疑與質問,使得中國國內的福音工作遭到不必要的損害。
本文分成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紹我的個人背景,以增強此文的可信度;第二部分說明中國內地教會的三自原則;第三部分介紹習近平主席對三自原則及境外組織的態度;第四部分介紹境外安息日會的組織架構及機構;第五部分提出我的觀點。
我是1988年讀高中二年級時因遭遇家庭不幸而從無神論轉而信基督教的。當時信基督教只為尋找一片人間凈土,想清凈而平安度日。但信主不久就發現,在中國,特別是當時80年代的中國,信基督教這一舉動實際上就是把自己間接地卷入了政治。讓我意識到這一點是在我高中畢業后,放棄高考轉而報考了菲律賓本會的大學時。申請護照的過程長達一年(當時,按正常情況應該只有2個月),在這一年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沒有來找我,但是公安局二處的兩位國安人員先后找了我數次,而且是單獨找我談話,不讓我母親在場。他們真的擔心我這個無知少女被境外基督教組織吸收并利用,去境外基督教大學學習,回來就充當境外基督教組織滲透中國大陸基督教的代理人。這使我這個18歲基督徒初信者意識到加入基督教實際上已經讓自己背上了一個政治包袱。后來,因為擔任鄧小平訪美翻譯的祖籍四川峨眉山的美國參議員、本會信徒黃子尚博士給中央高層人士打電話問及我的護照之事,一年之后的一天,公安局二處的總找我談話的那位同志才親自把我的護照送到了我家。之后的三年,我開始在剛剛處于萌芽狀態的四川教會全職義務工作,在四川各地鄉村和成都市內帶領安息日的家庭聚會點。在這幾年中,常常會躲避當地政府宗教部門或三自的圍追堵截,因為我們干的是跨地區傳教工作,這是違反宗教法規的。只是當時純屬無奈,各地沒有傳道人,福音需要也只好違規了。
現在回想我從高中畢業到去菲律賓上大學的這四年專職義務傳道時期其實是上帝在讓我熟悉國內的教會情況,其間,也讓我熟悉了國家在各方面的宗教政策。我親眼目睹了當時被推上領導位置的初信的母親是怎樣智慧而勇敢地同當地宗教部門和三自兩會辯論國家宗教政策。當時智慧的母親在當地宗教部門和三自兩會面前儼然以捍衛國家宗教政策者自居,并時刻不忘提醒當地政府和三自兩會她自己是烈士遺孤的紅色身份。是的,至今,我仍然堅持母親當初的立場:我們是根正苗紅的愛國基督徒,我們堅持中國憲法維護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力。在那些年中,我也經常見到母親引經據典地摘錄國家的宗教法規寫材料給市、省一級的宗教部門,要求給予我們四川各地聚會點合法的宗教自由。
八、九十年代的四川教會當時還主要面臨一個被當地宗教部門懷疑有境外宗教組織“滲透”的問題。因為我們信徒當中有人收聽境外安息日會的福音電臺。其實這在如今的中國完全不是事兒,但在當時,卻被當地宗教政府和三自兩會當做嚴重問題來抓,認為這就是“滲透。”因此,我又聽母親跟宗教部門人士和三自兩會人員辯論什么是“滲透”的問題。
這就是我的個人背景,從一開始信教就接觸到境外組織滲透的問題,就被迫耳聞目染了國家相關宗教法規;從一開始信教我就意識到,在中國,不管是八、九十年代的中國,還是如今二十一世紀的中國,作一名基督徒,尤其是基督教會的領袖,明白自己的處境,懂得國家相關的宗教法規政策是自保、求生、傳福音的基礎。
第二部分,簡介中國內地教會的三自原則。本部分內容摘自“百度百科”,因百度百科中的內容基本與我在本會神學院(菲律賓亞洲神學院,安德烈大學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神學院)里所了解的內容相符合。
“三自”一詞在十九世紀末就己經被使用,以說明基督教宣教運動的一個重要政策,意指脫離西方教會的管轄,中國人獨立自主辦中國教會,這一政策被很多的中國教會或多或少地采用。
最早提出三自原則(three-self principle)的是十九世紀中期的英國基督徒亨利范恩(Henry Venn, 1796-1873)和美國基督徒盧夫安德生(Rufus Anderson, 1796-1880),他們最早提出了"indigenous church"(本色教會)一詞,提出了本色教會原則:self-supporting(自養),self-governing(自治),self-propagating(自傳,Venn使用self-extending一詞)。這個詞的早期中文全名是“自立、自養、自傳”,很多的中國教會都或多或少地使用這一政策。
1906年1月25 日,俞國楨發起成立中國耶穌教自立會。浙江平陽、湖北天門等地教會表示響應。于是在1910年,在上海成立中國耶穌教自立會總會。1916年,在商務印書館附近的寶通路340號新建較大的西式教堂,取名為閘北自立長老會堂。 1920年,中國耶穌教自立會舉行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成立全國總會,包括中國16個省的189所禮拜堂,信徒2萬余人。中國耶穌教自立會主張“有志信徒,圖謀自立、自養、自傳,絕對不受西教會管轄”。另外,王明道建立的基督徒會堂,倪柝聲建立的地方教會,還有真耶穌教會、耶穌家庭等等,也是實行三自原則的。這些教會可稱為中國自立教會。但是也要看到,到1949年為止,從中國基督教會的總體來看,能夠實施三自原則的教會還是一小部分,實施的程度也參差不齊。在貧窮動蕩的中國,中國自立教會還處在一個成長過渡階段。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后的“三自愛國運動中”,“三自”的全名是指“自治、自養、自傳”,其字面意義與以前大同小異:
自養,指教會的經濟事務獨立于國外政府財政和國外宗教團體之外;
自傳,指完全由本國教會的傳道人傳教和由本國教會的傳道人負責解釋教義。(以上皆轉載自“百度百科”)
中國內地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是在1950年代率先加入三自的教派之一。改革開放后,在前基督復臨安息日中華總會會長徐華牧師,和前中華總會行政秘書長林大衛牧師的帶領之下,內地安息日會從南到北從東到西普遍進入了三自認可的教堂進行安息日崇拜,保持著擁有獨特信仰與實踐的合法宗教團體的身份。目前內地安息日會中只有以陳登榮弟兄為首的曠野派拒絕加入三自愛國運動。
習近平主席遵循了以前各屆中央政府的一貫政策,繼續強調內地基督教團體的三自方針。2014年5月28日在北京舉行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主席講話指出:“處理宗教問題的基本原則,就是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御滲透、打擊犯罪。要重視培養愛國宗教教職人員隊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質,確保宗教組織領導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教人士手中。”
在2015年召開的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習近平主席的講話再次強調:“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在這次講話中,習近平主席還指出:“獨立自主自辦,就是指中國的宗教事務由中國的教職人員和教徒自主辦理,由中國教徒自己的組織進行管理。簡單地說,就是包括神職人員培養與選拔,宗教教區的劃定與管理等宗教事務,就讓中國人自己管理,就不勞境外的某些團體和人士操心了。”
《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進行宗教交往,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其中的“相關規定”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痘痉ā返牡谝话偎氖藯l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專業、醫療衛生、勞工、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民間團體和宗教組織同內地相應的團體和組織的關系,應以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為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外國人不得干涉中國宗教社會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和變更,不得干涉中國宗教社會團體對宗教教職人員的選任和變更,不得干涉和支配中國宗教社會團體的其他內部事務。
第十七條 外國人不得在中國境內進行下列傳教活動:
(一)在中國公民中委任宗教教職人員。
除了以上宗教法規應該為我國內地教牧人員和廣大信眾所熟悉之外,大家還需要了解中國政府對境外宗教組織的“滲透”概念。以下為政府宗教部門所界定的境外宗教滲透的概念及滲透手段
(一)宗教滲透的概念
一般而言,宗教滲透包括傳教滲透和政治滲透。本文中“宗教滲透”概念是指以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祖國統一的反動政治活動和宣傳,以控制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為目的的活動和宣傳,以及在我國境內非法建立和發展宗教組織和活動據點,而不是指宗教作為一種單純的思想信仰對外傳播發展。
第三,直接插手支配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或以提供經濟資助為誘餌,用于修建教堂寺觀、印刷經書和解決生活困難,拉攏任命教職人員,培植代理人,爭奪宗教事務領導權,支持國內外邪教、迷信活動,干擾我國宗教的正常發展。
以上這些法規大都來自政府宗教部門發布在互聯網上的官方資料。其中我特別強調:內地教會與境外組織之間的關系是“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也就是說,境外宗教組織對中國內地教會不存在任何絲毫的行政關系,即不能“控制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也不能“直接插手支配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例如:召集內地教會工作人員開會并布置工作,在內地教會成立其轄管的區會,或給內地教會牧師和長老發放牧師或長老資格證等等。
境外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組織采用四級制?;綇团R安息日會,自信徒個人至全球性的組織,其間計有四級:
二、地方自養區會或區會,由一州、一省或某一地區的各教會組合而成。
三、聯合會,由一比較廣大地區的各自養區會或區會組合而成。
四、全球總會,包括全世界的各聯合會,是組織中的最大單位。分會乃是全球總會的一部分,在指定的地區內擔負行政職務。
我之所以用“境外”來形容安息日會的組織架構及機構,是因為我國內地教會的基本辦教方針是三自原則,意思就是中國內地各安息日地方教會同境外安息日會的區會、聯合會以及全球總會之間不存在任何行政關系或隸屬關系,任何行政關系的建立都違反了中國教會根本的三自辦教原則,會使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在內地的福音工作遭受不必要的損害。
下面我來逐一介紹以上各級境外安息日會機構跟內地安息日會的交流情況。
第一,境外安息日會全球總會(以下簡稱“境外全總”)與內地安息日會的交流情況。境外全總一直希望與中國政府、三自兩會及內地安息日會之間交流往來,以便于政府和三自及地方安息日會對境外安息日會組織的了解。因此,境外全總曾經幾次向國家宗教事務局(以下簡稱“國宗局”)或全國三自兩會申請訪華,并訪問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當地教會。在征得國宗局許可之后,境外全總曾幾次(2-3次)獲準訪華,包括會見全國三自兩會及一些經國宗局或三自兩會批準的地方教會。因此,一般情況下,境外總會與內地安息日會的交往不多,我們也就不在這里贅述。
第二,境外安息日會分會。境外安息日分會實屬境外全會駐各大洲的辦公室,因此,境外分會會長相當于境外全總副會長職務。在地理位置上,離中國最近的境外安息日會分會是北亞太分會。北亞太分會負責協調境外全總與韓國、日本、蒙古、中國港澳臺地區的教會事務。由于韓國聯合會、日本及中國港澳臺地區的教會皆自養(自養的意思就是該聯合會或區會所收什一及奉獻能夠應付當地區教會的開支,因此,該聯合會或區會的行政首腦,即會長等最高行政職位由當地去教友選舉產生。),北亞太分會對以上各教會事務基本處于例行公事、按部就班的平穩狀態。
第三,境外安息日會聯合會。境外安息日會聯合會是境外全總的下屬機構。在地理位置上離中國內地最近的是總部位于香港的華人安息日會聯合會(英文名字為The Chinese Union Mission,簡稱“華安”)。值得注意的是,華安并非一自養聯合會,而是差會,這就是為什么在其英文名稱中被定名為“Union Mission”。
在中國基督教布道史上,“差會”(mission)一詞是一個富含負面歷史意義的敏感字眼。“百度百科”解釋:“19世紀30年代,西方基督教教士開始在山東進行零星的傳教活動,但直到西方列強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強迫中國簽訂了允許傳教士在內地自由傳教的不平等條約后,差會勢力真正進入中國。從那時起,先后有分別屬于美國、英國、德國、瑞典、加拿大和朝鮮等國的40余個差會在中國沿海一帶后又在內地進行過傳教活動。1950年,中國基督教界興起三自愛國運動,宣布割斷與外國差會的聯系。到1951年底,差會傳教士幾乎全部離境。各差會的附屬事業也由當地政府沒收,其教堂、房產等陸續交由基督教三自愛國組織使用,差會在中國的傳教活動至此結束。”
境外安息日會華安聯合會就是一個差會,一個對于中國三自教會來說,應該是屬于解放前的化石級或博物館級的教會組織。但由于華安的活動經費都來自其上級機構—境外全總撥款,它因此只能自稱“差會。”而港、澳、臺等地區大都是自養區會,可以自理本區的教會行政事務,因此,華安聯合會實質上是一個對港澳臺地區不具備太多實質性行政能力的組織。
華安聯合會的前身是東亞委員會。東亞委員會是一個境外全總同中國政府及三自,以及內地安息日會進行友好交流的辦公室。傳統上,無論是對待東亞委員會還是華安聯會,內地安息日會普遍公認的領袖,如林大衛牧師和鄭昭榮牧師以及二位牧師曾經牧會的當今的上海沐恩堂對境外一切安息日會機構所采取的態度都是:堅持三自原則,在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上平等交流。以前,每當有東亞委員會的高層領袖造訪林大衛牧師,林牧師都會把此人帶到三自兩會去。林牧師的目的顯而易見,他不愿意給政府和三自造成一種印象,就是我們背地里和東亞委員會私相授受,以免給內地更為重要的福音工作造成傷害。后來鄭昭榮牧師每次見到華安聯合會的官員時,都會責無旁貸地向他們宣講中國教會的三自原則,更是囑咐我們這些晚生后輩要堅持走獨立辦教的道路。
目前的中國內地,人口眾多,需求廣泛,從經濟上來說,擁有廣大的市場,從宗教和政治上來說,也是如此,真好比唐僧肉,引海外各路英雄盡折腰。許多境外宗教組織在其合法轄區內無所事事,于是便到中國內地來開新工、創業績。諸如此類的國家中屬韓國最甚,因為韓國地窄人多,僧多粥少,許多韓國傳教士在韓國境內傳道人飽和的情況下來到中國傳道以謀生。
中國內地基督復臨安息日教會目前因無組織面臨許多實際的困難,也使得有人以為可以借助境外組織來徹底解決當前的問題。只是我們在這樣行的時候,必須考慮一個問題:這樣做合乎上帝的旨意嗎?還是人自己在修造巴別塔?
對于如何處理我們內地安息日會同境外安息日會及組織的關系,我在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僅供大家參考指正。
第一,由于我們對“教會是肢體”這一真理的認識,我們需要同境外安息日會進行平等而友好的交流,并通過積極的交流(例如講學及留學),歸正我們的神學思想。
由于客觀歷史條件的限制,自從1950年代國外傳教士離開中國之后,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對上帝的認識和對圣經真理的認識就普遍停留在了1950年代有律法主義傾向的水平點上。多年來,正是由于我們缺乏在神學思想上同國外肢體的交流,閉關自守,才使得我們內地安息日會逐漸產生了信仰基因的變異,在神學思想上逐漸偏離了福音的基本真理。近年來上海的一些教會領袖及牧師長老公然拒絕美國本會神學家喬治奈特牧師有關因信稱義的證道內容就是一個最好的例證,證明我們內地安息日某些教會的神學思想是已經多么遙遠地偏離了福音的基本真理。
十幾年留學海外的經歷告訴我,中國內地安息日會要發展,必須向那些擁有優良基督教傳統的海外基督徒們們學習,我們必須加強同這些海外肢體的交流,以幫助我們正確地認識上帝。我也希望有更多的本會中青年去海外本會大學留學,能有更多的人把純正美好的福音信息帶回中國。
第二,同境外安息日會組織建立隸屬關系不是解決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問題的辦法,而是在制造更棘手的問題。
許多內地本會領袖都認識到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存在許多問題,但這些問題歸根結底不是組織上或行政上的問題,而是神學思想上的問題,是我們對上帝的根本認識問題。再好的組織,再好的制度,如果沒有愿意遵循制度的人來執行,也是枉然。這就是為什么美國人的一些誠信制度拿到中國內地來行不通的原因,因為人的素質不一樣。
因此,要解決當前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的問題,首先需要統一思想,提高信徒素質,統一大家對上帝的基本認識,系統而廣泛地將圣經真理按正意分解,讓大家“在真道上合一。”在中國的歷史上,秦始皇為了統一中國,他先“焚書坑儒”;漢武帝為了統一中國,他先“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安息日會的歷史上,貝約瑟、懷雅各和懷愛倫這三位安息日會的創始人也是在1845-1858年間先統一了安息日信徒的神學思想之后才開始著手建立組織的,而一直到1961年才建立了第一個區會,到1863年才建立了安息日會的全球總會,正式創建了組織。
因此,當前中國內地安息日會面臨的首要問題不是組織問題,而是神學思想統一和信徒及領袖素質提高的問題。其實,搞組織統一是最容易的,只需要在當今200多位牧師中召集50多位牧師在一起,自行組織起一個什么山寨版的中華總會,然后宣布自己為唯一被境外組織認可的總會即可,剩下來的工作就是打擊異己,進行集權,久而久之就會有一個龐大的巴別塔被建造起來了,如果沒有外力干預的話。而境外的某些組織是巴不得有人這樣搞的,因為這樣可以證明他們的業績:總算把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給理順了。多少年來,在中國內地重新建立全國性的教會組織是他們魂牽夢縈的夙愿。但如此是真正的按照主的仁愛的旨意理順了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嗎?還是境外組織被當成了內地安息日會某些派別的旗幟或槍完成了他們消滅異己的心愿?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幾年前有所謂的“南方八省”團體就企圖利用某境外組織來消滅他們的異己,生生地要把他們所不喜歡的某位本會信三代牧師給開除,人為地制造分裂。
第三,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中國的教會中國人辦,三自道路是合乎上帝旨意的傳福音的正確道路,因為只有中國人才明白中國國情,老外中文說得再好,也是老外,并不懂中國,更談不上領導中國人了。
中國內地教會老一輩的領袖,如林大衛和鄭昭榮兩位牧師都曾經在解放前的差會中華總會中擔任教會重要職務。他們親歷了差會時期的中國教會,深知中國人自己辦教會是上帝籍著歷史給我們中國基督徒的教訓。
林牧師曾寫了一篇名為《痛心歲月:一個中國人談中國布道的教訓》(Lin, David. “Years of Heartbreak: Lessons for Mission by a China Insider.” Spectrum 7 (1976), 22-33)。在這篇文章中,林大衛牧師指出了老外辦教、以及差會制度的諸多弊端。林牧師這篇文章先是投稿到美國總會的官方報刊《評閱宣報》,但《評閱宣報》認為此文探討的是安息日會解放前差會時期的弊病,會在教會里產生負面影響,于是拒載,結果此文被另一非官方的安息日會期刊Spectrum全文登載(Spectrum是由美國本會一幫指點安息日會江山的大學教授及高知人士創辦的期刊,專以評論安息日會時弊,推動教會公義為己任)。
鄭昭榮牧師生前也持林牧師同樣觀點。他曾寫到:“我相信我們慈愛的天父既然在國外感動揀選祂的兒女起來組織領導祂的教會推動救人的圣工,在中國我們的天父也能感動揀選祂的兒女起來組織在中國的教會發展救人的圣工。事實所告訴我們的正是這樣?;綇团R安息日會在差會領導時期,上海領導機構很大,工作人員也很多,花的錢也很多,但每年受洗的人數并不多,后來外國的同工走了,外來的經濟斷絕了,我們慈愛的天父感動上海的主內弟兄姐妹起來,熱心為主工作。雖然當時上海正式拿工資的工作人員只有一人,另外有幾個有補貼的義工。但信徒起來熱心工作,每年受洗人數大都在二百多人以上。預言之靈的五大著作,差會時期幾十年沒翻譯出來。當差會不存在之后,五大著作在短短兩三年中就全部翻譯完并在極艱苦的條件下印了出來,差會領導時期幾十年,中國教會出現過一次施洗有一千人兩千人的情況嗎?沒有,但在沒國外領導的情況下,卻出現了一次受洗一千人兩千人的情況。這些事實說明甚么?說明上帝圣工的發展不是依靠才能、知識、錢財,而是在于甘心忍苦耐勞。忠心于天父的兒女,順從天父的帶領,仰望主藉著圣靈所賜予的一切恩賜所帶來結果。過去的經歷,過去的認識帶給我們重要的教訓,我們應當常常記牢這些主在實際中所給我們的教訓。”(鄭昭榮牧師2008年書信)
第四,中國的國情要求我們在不違背圣經原則的前提下順服在上的掌權者,建設本色化、處境化的基督教會。
這兩年來持續至今的浙江拆十字架這一政府舉措也表明了當局對基督教的態度,提醒中國內地基督教界人士低調做人。反“滲透”反境外組織對內地教會行政事務的干涉也是政府的不變態度。
我相信凡在1980、90年代在教會全職服事的同工們都會贊成我,較比那些年,目前中國的宗教政策開放多了。內地基督教會甚至安息日會同境外宗教團體的交流也逐漸頻繁。據我所知,至少在北京,三自兩會一般都會批準教會的申請,允許境外的專家學者,甚至境外宗教團體的官員們在三自教會的講臺上宣講福音,或培訓講座。
我們始終不要忘記中國不是個有神論國家。世俗政府縱然有職責保障每個公民的信仰自由,但人性的軟弱是排斥異己。畢竟,歷史上,即或是基督教會也曾打著上帝的名號打擊并燒死持不同信仰者,并且當今那些叫囂著要統一內地安息日會的教會掌權者們更是一再打著教會合一的招牌對持不同觀點者進行著階級斗爭。歷史向來如此,較比世俗政權的逼迫,披著宗教外衣者扔出的石頭更能傷害基督的身體。所以,對于我今日在世俗政權之下所享受的宗教自由,我感恩上帝,因為神出于祂的慈愛和憐憫還沒有把我的自由權益交給我自己的弟兄姐妹們來決定。
第五,教會的根本任務是傳福音,怎樣在現有條件下更大程度地傳揚三天使福音才是我們內地安息日會工作的重心。為了中國安息日會自身的合法存在,我們不應跟境外組織交往過密以至于建立行政隸屬關系。交往過密的代價對老外來說不算什么,無非是被驅逐出境若干年(某聯合會會長就曾經在90年代末被中國政府驅逐出境若干年,如今他再次任職,毫發無損,或許這被驅逐之事還是其傳教生涯的一個“屬靈資本”)。但如果內地教會因此受到牽連,卻是代價不菲,被政府記錄在案,從此被視為不守規矩的有非法企圖的組織,這樣的地位將使我們的教會在傳福音工作上舉步維艱。
因此,在2008年,當鄭老牧師聽說境外安息日會在討論有關內地安息日會的歸屬問題時,他寫了一篇文章來闡述自己對內地安息日會與境外安息日會之間關系的看法。老牧師如此說:“我聽說,國外我們教會的領導們在討論中國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討論這個問題是出于上帝嗎?是有屬靈的智慧嗎?討論這問題本身和討論可能得到的結論是有利于中華圣工的發展,還是給中華圣工的發展制造障礙制造困難呢?我的認識是屬于后者。國家的宗教政策法律很清楚,一再提出堅決反對滲透,反對國外教會干預中國教會的主權,連香港教會對內地教會之間也互相不隸屬,何況國外?這些年國外同工到國內來的經歷,應該反思,應該從中吸取應該吸取的教訓。經上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2:13)我們不要怕困難,但不要為自己制造困難;我們不要怕逼迫,但不要制造逼迫。”
目前,任何想要將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納入其轄區,進行行政管理的境外宗教組織都是在挑戰中國政府的宗教政策底線,在為內地安息日會肢體制造逼迫。因為政府對此等做法的理解絕對不會從神學及教會組織的角度,而只會從政治和國家主權的角度。正如當初禮儀之爭時,康熙大帝所關心的并不是祭祖尊孔是否符合圣經,作為中國皇帝的他,更關心這些中國天主教徒除了天國和中國,沒有第三個委身的國度。當今中國政府同羅馬教皇之間的較力也在于此,雙方都是在從主教的任命上來決定中國天主教徒除了天國之外,所委身的第二個國度到底是中國還是羅馬。我希望中國內地安息日會永遠都不會面臨當今內地天主教的困境,被迫分裂成兩大陣營,在美國與中國之間做無謂的掙扎。我祈禱,面臨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的永遠是圣經所加給我們的基督里的健康吊詭:天國與中國的雙重國籍,而不是我們中的某些人自找的、或境外安息日會組織強加給我們的中國與美國之間的撕扯。
寫這篇文章是我一直以來的想法,近來又因風聞一些事情更覺得有必要理清自己的思路,并將自己多年來在主里的看見同熱愛中國教會的弟兄姐妹們分享。就我個人而言,我同境外安息日會組織里的各階層人物都有往來,因為我自1993年以來就斷斷續續地留學海外十好幾年。這期間,從私人交情層面,我備受海外教會弟兄姐妹們的照顧和關愛,讓我從心里知道,在基督里,我們是一家人。
盡管如此,私交與個人恩情僅限于個人層面,從教會組織的層面,我永遠不能因為個人曾受惠于海外肢體而利用我牧師的身份,鋌而走險,拱手把中國內地教會的切身利益作為回饋,陷中國內地安息日會于不利。
中國內地安息日會是有諸多問題有待解決,在我看來,這些問題一個個都是天大的問題,只有上帝能解決。而且這些問題應該是中國安息日會信徒在上帝的帶領之下,在天時、地利、人和的情況下來解決的,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6:4)。所以,蠢蠢欲動的人們啊,“住了吧,靜了吧,”因為,“主耶和華以色列的圣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賽30:15)。
自從19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家宗教政策的逐漸放寬,內地教會與境外宗教界人士或組織之間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交流也逐漸頻繁。但在教會里,各講臺宣講福音和圣經真理,教牧人員鮮有機會將國家宗教政策法規普及給廣大信眾。2015年習近平主席在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強調“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則是依法治國這一治國方略在宗教領域的具體要求。簡單說來,就是增強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法律意識,懂得法律是底線,也是高壓線,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違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因此,作為中國內地教會的牧師,我深感有責任將境外的安息日會組織逐一介紹給本會信眾,并將相應的國家宗教政策也向大家說明,以便在與這些境外安息日宗教組織接觸或交流時不至于引起中國政府不必要的懷疑與質問,使得中國國內的福音工作遭到不必要的損害。
本文分成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紹我的個人背景,以增強此文的可信度;第二部分說明中國內地教會的三自原則;第三部分介紹習近平主席對三自原則及境外組織的態度;第四部分介紹境外安息日會的組織架構及機構;第五部分提出我的觀點。
我是1988年讀高中二年級時因遭遇家庭不幸而從無神論轉而信基督教的。當時信基督教只為尋找一片人間凈土,想清凈而平安度日。但信主不久就發現,在中國,特別是當時80年代的中國,信基督教這一舉動實際上就是把自己間接地卷入了政治。讓我意識到這一點是在我高中畢業后,放棄高考轉而報考了菲律賓本會的大學時。申請護照的過程長達一年(當時,按正常情況應該只有2個月),在這一年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沒有來找我,但是公安局二處的兩位國安人員先后找了我數次,而且是單獨找我談話,不讓我母親在場。他們真的擔心我這個無知少女被境外基督教組織吸收并利用,去境外基督教大學學習,回來就充當境外基督教組織滲透中國大陸基督教的代理人。這使我這個18歲基督徒初信者意識到加入基督教實際上已經讓自己背上了一個政治包袱。后來,因為擔任鄧小平訪美翻譯的祖籍四川峨眉山的美國參議員、本會信徒黃子尚博士給中央高層人士打電話問及我的護照之事,一年之后的一天,公安局二處的總找我談話的那位同志才親自把我的護照送到了我家。之后的三年,我開始在剛剛處于萌芽狀態的四川教會全職義務工作,在四川各地鄉村和成都市內帶領安息日的家庭聚會點。在這幾年中,常常會躲避當地政府宗教部門或三自的圍追堵截,因為我們干的是跨地區傳教工作,這是違反宗教法規的。只是當時純屬無奈,各地沒有傳道人,福音需要也只好違規了。
現在回想我從高中畢業到去菲律賓上大學的這四年專職義務傳道時期其實是上帝在讓我熟悉國內的教會情況,其間,也讓我熟悉了國家在各方面的宗教政策。我親眼目睹了當時被推上領導位置的初信的母親是怎樣智慧而勇敢地同當地宗教部門和三自兩會辯論國家宗教政策。當時智慧的母親在當地宗教部門和三自兩會面前儼然以捍衛國家宗教政策者自居,并時刻不忘提醒當地政府和三自兩會她自己是烈士遺孤的紅色身份。是的,至今,我仍然堅持母親當初的立場:我們是根正苗紅的愛國基督徒,我們堅持中國憲法維護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力。在那些年中,我也經常見到母親引經據典地摘錄國家的宗教法規寫材料給市、省一級的宗教部門,要求給予我們四川各地聚會點合法的宗教自由。
八、九十年代的四川教會當時還主要面臨一個被當地宗教部門懷疑有境外宗教組織“滲透”的問題。因為我們信徒當中有人收聽境外安息日會的福音電臺。其實這在如今的中國完全不是事兒,但在當時,卻被當地宗教政府和三自兩會當做嚴重問題來抓,認為這就是“滲透。”因此,我又聽母親跟宗教部門人士和三自兩會人員辯論什么是“滲透”的問題。
這就是我的個人背景,從一開始信教就接觸到境外組織滲透的問題,就被迫耳聞目染了國家相關宗教法規;從一開始信教我就意識到,在中國,不管是八、九十年代的中國,還是如今二十一世紀的中國,作一名基督徒,尤其是基督教會的領袖,明白自己的處境,懂得國家相關的宗教法規政策是自保、求生、傳福音的基礎。
第二部分,簡介中國內地教會的三自原則。本部分內容摘自“百度百科”,因百度百科中的內容基本與我在本會神學院(菲律賓亞洲神學院,安德烈大學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神學院)里所了解的內容相符合。
“三自”一詞在十九世紀末就己經被使用,以說明基督教宣教運動的一個重要政策,意指脫離西方教會的管轄,中國人獨立自主辦中國教會,這一政策被很多的中國教會或多或少地采用。
最早提出三自原則(three-self principle)的是十九世紀中期的英國基督徒亨利范恩(Henry Venn, 1796-1873)和美國基督徒盧夫安德生(Rufus Anderson, 1796-1880),他們最早提出了"indigenous church"(本色教會)一詞,提出了本色教會原則:self-supporting(自養),self-governing(自治),self-propagating(自傳,Venn使用self-extending一詞)。這個詞的早期中文全名是“自立、自養、自傳”,很多的中國教會都或多或少地使用這一政策。
1906年1月25 日,俞國楨發起成立中國耶穌教自立會。浙江平陽、湖北天門等地教會表示響應。于是在1910年,在上海成立中國耶穌教自立會總會。1916年,在商務印書館附近的寶通路340號新建較大的西式教堂,取名為閘北自立長老會堂。 1920年,中國耶穌教自立會舉行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成立全國總會,包括中國16個省的189所禮拜堂,信徒2萬余人。中國耶穌教自立會主張“有志信徒,圖謀自立、自養、自傳,絕對不受西教會管轄”。另外,王明道建立的基督徒會堂,倪柝聲建立的地方教會,還有真耶穌教會、耶穌家庭等等,也是實行三自原則的。這些教會可稱為中國自立教會。但是也要看到,到1949年為止,從中國基督教會的總體來看,能夠實施三自原則的教會還是一小部分,實施的程度也參差不齊。在貧窮動蕩的中國,中國自立教會還處在一個成長過渡階段。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后的“三自愛國運動中”,“三自”的全名是指“自治、自養、自傳”,其字面意義與以前大同小異:
自養,指教會的經濟事務獨立于國外政府財政和國外宗教團體之外;
自傳,指完全由本國教會的傳道人傳教和由本國教會的傳道人負責解釋教義。(以上皆轉載自“百度百科”)
中國內地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是在1950年代率先加入三自的教派之一。改革開放后,在前基督復臨安息日中華總會會長徐華牧師,和前中華總會行政秘書長林大衛牧師的帶領之下,內地安息日會從南到北從東到西普遍進入了三自認可的教堂進行安息日崇拜,保持著擁有獨特信仰與實踐的合法宗教團體的身份。目前內地安息日會中只有以陳登榮弟兄為首的曠野派拒絕加入三自愛國運動。
習近平主席遵循了以前各屆中央政府的一貫政策,繼續強調內地基督教團體的三自方針。2014年5月28日在北京舉行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主席講話指出:“處理宗教問題的基本原則,就是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御滲透、打擊犯罪。要重視培養愛國宗教教職人員隊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質,確保宗教組織領導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教人士手中。”
在2015年召開的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習近平主席的講話再次強調:“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在這次講話中,習近平主席還指出:“獨立自主自辦,就是指中國的宗教事務由中國的教職人員和教徒自主辦理,由中國教徒自己的組織進行管理。簡單地說,就是包括神職人員培養與選拔,宗教教區的劃定與管理等宗教事務,就讓中國人自己管理,就不勞境外的某些團體和人士操心了。”
《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進行宗教交往,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其中的“相關規定”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痘痉ā返牡谝话偎氖藯l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專業、醫療衛生、勞工、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民間團體和宗教組織同內地相應的團體和組織的關系,應以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為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外國人不得干涉中國宗教社會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和變更,不得干涉中國宗教社會團體對宗教教職人員的選任和變更,不得干涉和支配中國宗教社會團體的其他內部事務。
第十七條 外國人不得在中國境內進行下列傳教活動:
(一)在中國公民中委任宗教教職人員。
除了以上宗教法規應該為我國內地教牧人員和廣大信眾所熟悉之外,大家還需要了解中國政府對境外宗教組織的“滲透”概念。以下為政府宗教部門所界定的境外宗教滲透的概念及滲透手段
(一)宗教滲透的概念
一般而言,宗教滲透包括傳教滲透和政治滲透。本文中“宗教滲透”概念是指以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祖國統一的反動政治活動和宣傳,以控制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為目的的活動和宣傳,以及在我國境內非法建立和發展宗教組織和活動據點,而不是指宗教作為一種單純的思想信仰對外傳播發展。
第三,直接插手支配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或以提供經濟資助為誘餌,用于修建教堂寺觀、印刷經書和解決生活困難,拉攏任命教職人員,培植代理人,爭奪宗教事務領導權,支持國內外邪教、迷信活動,干擾我國宗教的正常發展。
以上這些法規大都來自政府宗教部門發布在互聯網上的官方資料。其中我特別強調:內地教會與境外組織之間的關系是“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也就是說,境外宗教組織對中國內地教會不存在任何絲毫的行政關系,即不能“控制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也不能“直接插手支配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例如:召集內地教會工作人員開會并布置工作,在內地教會成立其轄管的區會,或給內地教會牧師和長老發放牧師或長老資格證等等。
境外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組織采用四級制?;綇团R安息日會,自信徒個人至全球性的組織,其間計有四級:
二、地方自養區會或區會,由一州、一省或某一地區的各教會組合而成。
三、聯合會,由一比較廣大地區的各自養區會或區會組合而成。
四、全球總會,包括全世界的各聯合會,是組織中的最大單位。分會乃是全球總會的一部分,在指定的地區內擔負行政職務。
我之所以用“境外”來形容安息日會的組織架構及機構,是因為我國內地教會的基本辦教方針是三自原則,意思就是中國內地各安息日地方教會同境外安息日會的區會、聯合會以及全球總會之間不存在任何行政關系或隸屬關系,任何行政關系的建立都違反了中國教會根本的三自辦教原則,會使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在內地的福音工作遭受不必要的損害。
下面我來逐一介紹以上各級境外安息日會機構跟內地安息日會的交流情況。
第一,境外安息日會全球總會(以下簡稱“境外全總”)與內地安息日會的交流情況。境外全總一直希望與中國政府、三自兩會及內地安息日會之間交流往來,以便于政府和三自及地方安息日會對境外安息日會組織的了解。因此,境外全總曾經幾次向國家宗教事務局(以下簡稱“國宗局”)或全國三自兩會申請訪華,并訪問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當地教會。在征得國宗局許可之后,境外全總曾幾次(2-3次)獲準訪華,包括會見全國三自兩會及一些經國宗局或三自兩會批準的地方教會。因此,一般情況下,境外總會與內地安息日會的交往不多,我們也就不在這里贅述。
第二,境外安息日會分會。境外安息日分會實屬境外全會駐各大洲的辦公室,因此,境外分會會長相當于境外全總副會長職務。在地理位置上,離中國最近的境外安息日會分會是北亞太分會。北亞太分會負責協調境外全總與韓國、日本、蒙古、中國港澳臺地區的教會事務。由于韓國聯合會、日本及中國港澳臺地區的教會皆自養(自養的意思就是該聯合會或區會所收什一及奉獻能夠應付當地區教會的開支,因此,該聯合會或區會的行政首腦,即會長等最高行政職位由當地去教友選舉產生。),北亞太分會對以上各教會事務基本處于例行公事、按部就班的平穩狀態。
第三,境外安息日會聯合會。境外安息日會聯合會是境外全總的下屬機構。在地理位置上離中國內地最近的是總部位于香港的華人安息日會聯合會(英文名字為The Chinese Union Mission,簡稱“華安”)。值得注意的是,華安并非一自養聯合會,而是差會,這就是為什么在其英文名稱中被定名為“Union Mission”。
在中國基督教布道史上,“差會”(mission)一詞是一個富含負面歷史意義的敏感字眼。“百度百科”解釋:“19世紀30年代,西方基督教教士開始在山東進行零星的傳教活動,但直到西方列強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強迫中國簽訂了允許傳教士在內地自由傳教的不平等條約后,差會勢力真正進入中國。從那時起,先后有分別屬于美國、英國、德國、瑞典、加拿大和朝鮮等國的40余個差會在中國沿海一帶后又在內地進行過傳教活動。1950年,中國基督教界興起三自愛國運動,宣布割斷與外國差會的聯系。到1951年底,差會傳教士幾乎全部離境。各差會的附屬事業也由當地政府沒收,其教堂、房產等陸續交由基督教三自愛國組織使用,差會在中國的傳教活動至此結束。”
境外安息日會華安聯合會就是一個差會,一個對于中國三自教會來說,應該是屬于解放前的化石級或博物館級的教會組織。但由于華安的活動經費都來自其上級機構—境外全總撥款,它因此只能自稱“差會。”而港、澳、臺等地區大都是自養區會,可以自理本區的教會行政事務,因此,華安聯合會實質上是一個對港澳臺地區不具備太多實質性行政能力的組織。
華安聯合會的前身是東亞委員會。東亞委員會是一個境外全總同中國政府及三自,以及內地安息日會進行友好交流的辦公室。傳統上,無論是對待東亞委員會還是華安聯會,內地安息日會普遍公認的領袖,如林大衛牧師和鄭昭榮牧師以及二位牧師曾經牧會的當今的上海沐恩堂對境外一切安息日會機構所采取的態度都是:堅持三自原則,在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上平等交流。以前,每當有東亞委員會的高層領袖造訪林大衛牧師,林牧師都會把此人帶到三自兩會去。林牧師的目的顯而易見,他不愿意給政府和三自造成一種印象,就是我們背地里和東亞委員會私相授受,以免給內地更為重要的福音工作造成傷害。后來鄭昭榮牧師每次見到華安聯合會的官員時,都會責無旁貸地向他們宣講中國教會的三自原則,更是囑咐我們這些晚生后輩要堅持走獨立辦教的道路。
目前的中國內地,人口眾多,需求廣泛,從經濟上來說,擁有廣大的市場,從宗教和政治上來說,也是如此,真好比唐僧肉,引海外各路英雄盡折腰。許多境外宗教組織在其合法轄區內無所事事,于是便到中國內地來開新工、創業績。諸如此類的國家中屬韓國最甚,因為韓國地窄人多,僧多粥少,許多韓國傳教士在韓國境內傳道人飽和的情況下來到中國傳道以謀生。
中國內地基督復臨安息日教會目前因無組織面臨許多實際的困難,也使得有人以為可以借助境外組織來徹底解決當前的問題。只是我們在這樣行的時候,必須考慮一個問題:這樣做合乎上帝的旨意嗎?還是人自己在修造巴別塔?
對于如何處理我們內地安息日會同境外安息日會及組織的關系,我在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僅供大家參考指正。
第一,由于我們對“教會是肢體”這一真理的認識,我們需要同境外安息日會進行平等而友好的交流,并通過積極的交流(例如講學及留學),歸正我們的神學思想。
由于客觀歷史條件的限制,自從1950年代國外傳教士離開中國之后,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對上帝的認識和對圣經真理的認識就普遍停留在了1950年代有律法主義傾向的水平點上。多年來,正是由于我們缺乏在神學思想上同國外肢體的交流,閉關自守,才使得我們內地安息日會逐漸產生了信仰基因的變異,在神學思想上逐漸偏離了福音的基本真理。近年來上海的一些教會領袖及牧師長老公然拒絕美國本會神學家喬治奈特牧師有關因信稱義的證道內容就是一個最好的例證,證明我們內地安息日某些教會的神學思想是已經多么遙遠地偏離了福音的基本真理。
十幾年留學海外的經歷告訴我,中國內地安息日會要發展,必須向那些擁有優良基督教傳統的海外基督徒們們學習,我們必須加強同這些海外肢體的交流,以幫助我們正確地認識上帝。我也希望有更多的本會中青年去海外本會大學留學,能有更多的人把純正美好的福音信息帶回中國。
第二,同境外安息日會組織建立隸屬關系不是解決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問題的辦法,而是在制造更棘手的問題。
許多內地本會領袖都認識到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存在許多問題,但這些問題歸根結底不是組織上或行政上的問題,而是神學思想上的問題,是我們對上帝的根本認識問題。再好的組織,再好的制度,如果沒有愿意遵循制度的人來執行,也是枉然。這就是為什么美國人的一些誠信制度拿到中國內地來行不通的原因,因為人的素質不一樣。
因此,要解決當前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的問題,首先需要統一思想,提高信徒素質,統一大家對上帝的基本認識,系統而廣泛地將圣經真理按正意分解,讓大家“在真道上合一。”在中國的歷史上,秦始皇為了統一中國,他先“焚書坑儒”;漢武帝為了統一中國,他先“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安息日會的歷史上,貝約瑟、懷雅各和懷愛倫這三位安息日會的創始人也是在1845-1858年間先統一了安息日信徒的神學思想之后才開始著手建立組織的,而一直到1961年才建立了第一個區會,到1863年才建立了安息日會的全球總會,正式創建了組織。
因此,當前中國內地安息日會面臨的首要問題不是組織問題,而是神學思想統一和信徒及領袖素質提高的問題。其實,搞組織統一是最容易的,只需要在當今200多位牧師中召集50多位牧師在一起,自行組織起一個什么山寨版的中華總會,然后宣布自己為唯一被境外組織認可的總會即可,剩下來的工作就是打擊異己,進行集權,久而久之就會有一個龐大的巴別塔被建造起來了,如果沒有外力干預的話。而境外的某些組織是巴不得有人這樣搞的,因為這樣可以證明他們的業績:總算把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給理順了。多少年來,在中國內地重新建立全國性的教會組織是他們魂牽夢縈的夙愿。但如此是真正的按照主的仁愛的旨意理順了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嗎?還是境外組織被當成了內地安息日會某些派別的旗幟或槍完成了他們消滅異己的心愿?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幾年前有所謂的“南方八省”團體就企圖利用某境外組織來消滅他們的異己,生生地要把他們所不喜歡的某位本會信三代牧師給開除,人為地制造分裂。
第三,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中國的教會中國人辦,三自道路是合乎上帝旨意的傳福音的正確道路,因為只有中國人才明白中國國情,老外中文說得再好,也是老外,并不懂中國,更談不上領導中國人了。
中國內地教會老一輩的領袖,如林大衛和鄭昭榮兩位牧師都曾經在解放前的差會中華總會中擔任教會重要職務。他們親歷了差會時期的中國教會,深知中國人自己辦教會是上帝籍著歷史給我們中國基督徒的教訓。
林牧師曾寫了一篇名為《痛心歲月:一個中國人談中國布道的教訓》(Lin, David. “Years of Heartbreak: Lessons for Mission by a China Insider.” Spectrum 7 (1976), 22-33)。在這篇文章中,林大衛牧師指出了老外辦教、以及差會制度的諸多弊端。林牧師這篇文章先是投稿到美國總會的官方報刊《評閱宣報》,但《評閱宣報》認為此文探討的是安息日會解放前差會時期的弊病,會在教會里產生負面影響,于是拒載,結果此文被另一非官方的安息日會期刊Spectrum全文登載(Spectrum是由美國本會一幫指點安息日會江山的大學教授及高知人士創辦的期刊,專以評論安息日會時弊,推動教會公義為己任)。
鄭昭榮牧師生前也持林牧師同樣觀點。他曾寫到:“我相信我們慈愛的天父既然在國外感動揀選祂的兒女起來組織領導祂的教會推動救人的圣工,在中國我們的天父也能感動揀選祂的兒女起來組織在中國的教會發展救人的圣工。事實所告訴我們的正是這樣?;綇团R安息日會在差會領導時期,上海領導機構很大,工作人員也很多,花的錢也很多,但每年受洗的人數并不多,后來外國的同工走了,外來的經濟斷絕了,我們慈愛的天父感動上海的主內弟兄姐妹起來,熱心為主工作。雖然當時上海正式拿工資的工作人員只有一人,另外有幾個有補貼的義工。但信徒起來熱心工作,每年受洗人數大都在二百多人以上。預言之靈的五大著作,差會時期幾十年沒翻譯出來。當差會不存在之后,五大著作在短短兩三年中就全部翻譯完并在極艱苦的條件下印了出來,差會領導時期幾十年,中國教會出現過一次施洗有一千人兩千人的情況嗎?沒有,但在沒國外領導的情況下,卻出現了一次受洗一千人兩千人的情況。這些事實說明甚么?說明上帝圣工的發展不是依靠才能、知識、錢財,而是在于甘心忍苦耐勞。忠心于天父的兒女,順從天父的帶領,仰望主藉著圣靈所賜予的一切恩賜所帶來結果。過去的經歷,過去的認識帶給我們重要的教訓,我們應當常常記牢這些主在實際中所給我們的教訓。”(鄭昭榮牧師2008年書信)
第四,中國的國情要求我們在不違背圣經原則的前提下順服在上的掌權者,建設本色化、處境化的基督教會。
這兩年來持續至今的浙江拆十字架這一政府舉措也表明了當局對基督教的態度,提醒中國內地基督教界人士低調做人。反“滲透”反境外組織對內地教會行政事務的干涉也是政府的不變態度。
我相信凡在1980、90年代在教會全職服事的同工們都會贊成我,較比那些年,目前中國的宗教政策開放多了。內地基督教會甚至安息日會同境外宗教團體的交流也逐漸頻繁。據我所知,至少在北京,三自兩會一般都會批準教會的申請,允許境外的專家學者,甚至境外宗教團體的官員們在三自教會的講臺上宣講福音,或培訓講座。
我們始終不要忘記中國不是個有神論國家。世俗政府縱然有職責保障每個公民的信仰自由,但人性的軟弱是排斥異己。畢竟,歷史上,即或是基督教會也曾打著上帝的名號打擊并燒死持不同信仰者,并且當今那些叫囂著要統一內地安息日會的教會掌權者們更是一再打著教會合一的招牌對持不同觀點者進行著階級斗爭。歷史向來如此,較比世俗政權的逼迫,披著宗教外衣者扔出的石頭更能傷害基督的身體。所以,對于我今日在世俗政權之下所享受的宗教自由,我感恩上帝,因為神出于祂的慈愛和憐憫還沒有把我的自由權益交給我自己的弟兄姐妹們來決定。
第五,教會的根本任務是傳福音,怎樣在現有條件下更大程度地傳揚三天使福音才是我們內地安息日會工作的重心。為了中國安息日會自身的合法存在,我們不應跟境外組織交往過密以至于建立行政隸屬關系。交往過密的代價對老外來說不算什么,無非是被驅逐出境若干年(某聯合會會長就曾經在90年代末被中國政府驅逐出境若干年,如今他再次任職,毫發無損,或許這被驅逐之事還是其傳教生涯的一個“屬靈資本”)。但如果內地教會因此受到牽連,卻是代價不菲,被政府記錄在案,從此被視為不守規矩的有非法企圖的組織,這樣的地位將使我們的教會在傳福音工作上舉步維艱。
因此,在2008年,當鄭老牧師聽說境外安息日會在討論有關內地安息日會的歸屬問題時,他寫了一篇文章來闡述自己對內地安息日會與境外安息日會之間關系的看法。老牧師如此說:“我聽說,國外我們教會的領導們在討論中國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討論這個問題是出于上帝嗎?是有屬靈的智慧嗎?討論這問題本身和討論可能得到的結論是有利于中華圣工的發展,還是給中華圣工的發展制造障礙制造困難呢?我的認識是屬于后者。國家的宗教政策法律很清楚,一再提出堅決反對滲透,反對國外教會干預中國教會的主權,連香港教會對內地教會之間也互相不隸屬,何況國外?這些年國外同工到國內來的經歷,應該反思,應該從中吸取應該吸取的教訓。經上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2:13)我們不要怕困難,但不要為自己制造困難;我們不要怕逼迫,但不要制造逼迫。”
目前,任何想要將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納入其轄區,進行行政管理的境外宗教組織都是在挑戰中國政府的宗教政策底線,在為內地安息日會肢體制造逼迫。因為政府對此等做法的理解絕對不會從神學及教會組織的角度,而只會從政治和國家主權的角度。正如當初禮儀之爭時,康熙大帝所關心的并不是祭祖尊孔是否符合圣經,作為中國皇帝的他,更關心這些中國天主教徒除了天國和中國,沒有第三個委身的國度。當今中國政府同羅馬教皇之間的較力也在于此,雙方都是在從主教的任命上來決定中國天主教徒除了天國之外,所委身的第二個國度到底是中國還是羅馬。我希望中國內地安息日會永遠都不會面臨當今內地天主教的困境,被迫分裂成兩大陣營,在美國與中國之間做無謂的掙扎。我祈禱,面臨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的永遠是圣經所加給我們的基督里的健康吊詭:天國與中國的雙重國籍,而不是我們中的某些人自找的、或境外安息日會組織強加給我們的中國與美國之間的撕扯。
寫這篇文章是我一直以來的想法,近來又因風聞一些事情更覺得有必要理清自己的思路,并將自己多年來在主里的看見同熱愛中國教會的弟兄姐妹們分享。就我個人而言,我同境外安息日會組織里的各階層人物都有往來,因為我自1993年以來就斷斷續續地留學海外十好幾年。這期間,從私人交情層面,我備受海外教會弟兄姐妹們的照顧和關愛,讓我從心里知道,在基督里,我們是一家人。
盡管如此,私交與個人恩情僅限于個人層面,從教會組織的層面,我永遠不能因為個人曾受惠于海外肢體而利用我牧師的身份,鋌而走險,拱手把中國內地教會的切身利益作為回饋,陷中國內地安息日會于不利。
中國內地安息日會是有諸多問題有待解決,在我看來,這些問題一個個都是天大的問題,只有上帝能解決。而且這些問題應該是中國安息日會信徒在上帝的帶領之下,在天時、地利、人和的情況下來解決的,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6:4)。所以,蠢蠢欲動的人們啊,“住了吧,靜了吧,”因為,“主耶和華以色列的圣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賽30:15)。
自從19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家宗教政策的逐漸放寬,內地教會與境外宗教界人士或組織之間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交流也逐漸頻繁。但在教會里,各講臺宣講福音和圣經真理,教牧人員鮮有機會將國家宗教政策法規普及給廣大信眾。2015年習近平主席在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強調“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則是依法治國這一治國方略在宗教領域的具體要求。簡單說來,就是增強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法律意識,懂得法律是底線,也是高壓線,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違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因此,作為中國內地教會的牧師,我深感有責任將境外的安息日會組織逐一介紹給本會信眾,并將相應的國家宗教政策也向大家說明,以便在與這些境外安息日宗教組織接觸或交流時不至于引起中國政府不必要的懷疑與質問,使得中國國內的福音工作遭到不必要的損害。
本文分成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紹我的個人背景,以增強此文的可信度;第二部分說明中國內地教會的三自原則;第三部分介紹習近平主席對三自原則及境外組織的態度;第四部分介紹境外安息日會的組織架構及機構;第五部分提出我的觀點。
我是1988年讀高中二年級時因遭遇家庭不幸而從無神論轉而信基督教的。當時信基督教只為尋找一片人間凈土,想清凈而平安度日。但信主不久就發現,在中國,特別是當時80年代的中國,信基督教這一舉動實際上就是把自己間接地卷入了政治。讓我意識到這一點是在我高中畢業后,放棄高考轉而報考了菲律賓本會的大學時。申請護照的過程長達一年(當時,按正常情況應該只有2個月),在這一年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沒有來找我,但是公安局二處的兩位國安人員先后找了我數次,而且是單獨找我談話,不讓我母親在場。他們真的擔心我這個無知少女被境外基督教組織吸收并利用,去境外基督教大學學習,回來就充當境外基督教組織滲透中國大陸基督教的代理人。這使我這個18歲基督徒初信者意識到加入基督教實際上已經讓自己背上了一個政治包袱。后來,因為擔任鄧小平訪美翻譯的祖籍四川峨眉山的美國參議員、本會信徒黃子尚博士給中央高層人士打電話問及我的護照之事,一年之后的一天,公安局二處的總找我談話的那位同志才親自把我的護照送到了我家。之后的三年,我開始在剛剛處于萌芽狀態的四川教會全職義務工作,在四川各地鄉村和成都市內帶領安息日的家庭聚會點。在這幾年中,常常會躲避當地政府宗教部門或三自的圍追堵截,因為我們干的是跨地區傳教工作,這是違反宗教法規的。只是當時純屬無奈,各地沒有傳道人,福音需要也只好違規了。
現在回想我從高中畢業到去菲律賓上大學的這四年專職義務傳道時期其實是上帝在讓我熟悉國內的教會情況,其間,也讓我熟悉了國家在各方面的宗教政策。我親眼目睹了當時被推上領導位置的初信的母親是怎樣智慧而勇敢地同當地宗教部門和三自兩會辯論國家宗教政策。當時智慧的母親在當地宗教部門和三自兩會面前儼然以捍衛國家宗教政策者自居,并時刻不忘提醒當地政府和三自兩會她自己是烈士遺孤的紅色身份。是的,至今,我仍然堅持母親當初的立場:我們是根正苗紅的愛國基督徒,我們堅持中國憲法維護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力。在那些年中,我也經常見到母親引經據典地摘錄國家的宗教法規寫材料給市、省一級的宗教部門,要求給予我們四川各地聚會點合法的宗教自由。
八、九十年代的四川教會當時還主要面臨一個被當地宗教部門懷疑有境外宗教組織“滲透”的問題。因為我們信徒當中有人收聽境外安息日會的福音電臺。其實這在如今的中國完全不是事兒,但在當時,卻被當地宗教政府和三自兩會當做嚴重問題來抓,認為這就是“滲透。”因此,我又聽母親跟宗教部門人士和三自兩會人員辯論什么是“滲透”的問題。
這就是我的個人背景,從一開始信教就接觸到境外組織滲透的問題,就被迫耳聞目染了國家相關宗教法規;從一開始信教我就意識到,在中國,不管是八、九十年代的中國,還是如今二十一世紀的中國,作一名基督徒,尤其是基督教會的領袖,明白自己的處境,懂得國家相關的宗教法規政策是自保、求生、傳福音的基礎。
第二部分,簡介中國內地教會的三自原則。本部分內容摘自“百度百科”,因百度百科中的內容基本與我在本會神學院(菲律賓亞洲神學院,安德烈大學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神學院)里所了解的內容相符合。
“三自”一詞在十九世紀末就己經被使用,以說明基督教宣教運動的一個重要政策,意指脫離西方教會的管轄,中國人獨立自主辦中國教會,這一政策被很多的中國教會或多或少地采用。
最早提出三自原則(three-self principle)的是十九世紀中期的英國基督徒亨利范恩(Henry Venn, 1796-1873)和美國基督徒盧夫安德生(Rufus Anderson, 1796-1880),他們最早提出了"indigenous church"(本色教會)一詞,提出了本色教會原則:self-supporting(自養),self-governing(自治),self-propagating(自傳,Venn使用self-extending一詞)。這個詞的早期中文全名是“自立、自養、自傳”,很多的中國教會都或多或少地使用這一政策。
1906年1月25 日,俞國楨發起成立中國耶穌教自立會。浙江平陽、湖北天門等地教會表示響應。于是在1910年,在上海成立中國耶穌教自立會總會。1916年,在商務印書館附近的寶通路340號新建較大的西式教堂,取名為閘北自立長老會堂。 1920年,中國耶穌教自立會舉行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成立全國總會,包括中國16個省的189所禮拜堂,信徒2萬余人。中國耶穌教自立會主張“有志信徒,圖謀自立、自養、自傳,絕對不受西教會管轄”。另外,王明道建立的基督徒會堂,倪柝聲建立的地方教會,還有真耶穌教會、耶穌家庭等等,也是實行三自原則的。這些教會可稱為中國自立教會。但是也要看到,到1949年為止,從中國基督教會的總體來看,能夠實施三自原則的教會還是一小部分,實施的程度也參差不齊。在貧窮動蕩的中國,中國自立教會還處在一個成長過渡階段。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后的“三自愛國運動中”,“三自”的全名是指“自治、自養、自傳”,其字面意義與以前大同小異:
自養,指教會的經濟事務獨立于國外政府財政和國外宗教團體之外;
自傳,指完全由本國教會的傳道人傳教和由本國教會的傳道人負責解釋教義。(以上皆轉載自“百度百科”)
中國內地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是在1950年代率先加入三自的教派之一。改革開放后,在前基督復臨安息日中華總會會長徐華牧師,和前中華總會行政秘書長林大衛牧師的帶領之下,內地安息日會從南到北從東到西普遍進入了三自認可的教堂進行安息日崇拜,保持著擁有獨特信仰與實踐的合法宗教團體的身份。目前內地安息日會中只有以陳登榮弟兄為首的曠野派拒絕加入三自愛國運動。
習近平主席遵循了以前各屆中央政府的一貫政策,繼續強調內地基督教團體的三自方針。2014年5月28日在北京舉行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主席講話指出:“處理宗教問題的基本原則,就是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御滲透、打擊犯罪。要重視培養愛國宗教教職人員隊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質,確保宗教組織領導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教人士手中。”
在2015年召開的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習近平主席的講話再次強調:“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在這次講話中,習近平主席還指出:“獨立自主自辦,就是指中國的宗教事務由中國的教職人員和教徒自主辦理,由中國教徒自己的組織進行管理。簡單地說,就是包括神職人員培養與選拔,宗教教區的劃定與管理等宗教事務,就讓中國人自己管理,就不勞境外的某些團體和人士操心了。”
《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進行宗教交往,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其中的“相關規定”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痘痉ā返牡谝话偎氖藯l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專業、醫療衛生、勞工、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民間團體和宗教組織同內地相應的團體和組織的關系,應以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為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外國人不得干涉中國宗教社會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和變更,不得干涉中國宗教社會團體對宗教教職人員的選任和變更,不得干涉和支配中國宗教社會團體的其他內部事務。
第十七條 外國人不得在中國境內進行下列傳教活動:
(一)在中國公民中委任宗教教職人員。
除了以上宗教法規應該為我國內地教牧人員和廣大信眾所熟悉之外,大家還需要了解中國政府對境外宗教組織的“滲透”概念。以下為政府宗教部門所界定的境外宗教滲透的概念及滲透手段
(一)宗教滲透的概念
一般而言,宗教滲透包括傳教滲透和政治滲透。本文中“宗教滲透”概念是指以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祖國統一的反動政治活動和宣傳,以控制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為目的的活動和宣傳,以及在我國境內非法建立和發展宗教組織和活動據點,而不是指宗教作為一種單純的思想信仰對外傳播發展。
第三,直接插手支配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或以提供經濟資助為誘餌,用于修建教堂寺觀、印刷經書和解決生活困難,拉攏任命教職人員,培植代理人,爭奪宗教事務領導權,支持國內外邪教、迷信活動,干擾我國宗教的正常發展。
以上這些法規大都來自政府宗教部門發布在互聯網上的官方資料。其中我特別強調:內地教會與境外組織之間的關系是“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也就是說,境外宗教組織對中國內地教會不存在任何絲毫的行政關系,即不能“控制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也不能“直接插手支配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例如:召集內地教會工作人員開會并布置工作,在內地教會成立其轄管的區會,或給內地教會牧師和長老發放牧師或長老資格證等等。
境外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組織采用四級制?;綇团R安息日會,自信徒個人至全球性的組織,其間計有四級:
二、地方自養區會或區會,由一州、一省或某一地區的各教會組合而成。
三、聯合會,由一比較廣大地區的各自養區會或區會組合而成。
四、全球總會,包括全世界的各聯合會,是組織中的最大單位。分會乃是全球總會的一部分,在指定的地區內擔負行政職務。
我之所以用“境外”來形容安息日會的組織架構及機構,是因為我國內地教會的基本辦教方針是三自原則,意思就是中國內地各安息日地方教會同境外安息日會的區會、聯合會以及全球總會之間不存在任何行政關系或隸屬關系,任何行政關系的建立都違反了中國教會根本的三自辦教原則,會使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在內地的福音工作遭受不必要的損害。
下面我來逐一介紹以上各級境外安息日會機構跟內地安息日會的交流情況。
第一,境外安息日會全球總會(以下簡稱“境外全總”)與內地安息日會的交流情況。境外全總一直希望與中國政府、三自兩會及內地安息日會之間交流往來,以便于政府和三自及地方安息日會對境外安息日會組織的了解。因此,境外全總曾經幾次向國家宗教事務局(以下簡稱“國宗局”)或全國三自兩會申請訪華,并訪問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當地教會。在征得國宗局許可之后,境外全總曾幾次(2-3次)獲準訪華,包括會見全國三自兩會及一些經國宗局或三自兩會批準的地方教會。因此,一般情況下,境外總會與內地安息日會的交往不多,我們也就不在這里贅述。
第二,境外安息日會分會。境外安息日分會實屬境外全會駐各大洲的辦公室,因此,境外分會會長相當于境外全總副會長職務。在地理位置上,離中國最近的境外安息日會分會是北亞太分會。北亞太分會負責協調境外全總與韓國、日本、蒙古、中國港澳臺地區的教會事務。由于韓國聯合會、日本及中國港澳臺地區的教會皆自養(自養的意思就是該聯合會或區會所收什一及奉獻能夠應付當地區教會的開支,因此,該聯合會或區會的行政首腦,即會長等最高行政職位由當地去教友選舉產生。),北亞太分會對以上各教會事務基本處于例行公事、按部就班的平穩狀態。
第三,境外安息日會聯合會。境外安息日會聯合會是境外全總的下屬機構。在地理位置上離中國內地最近的是總部位于香港的華人安息日會聯合會(英文名字為The Chinese Union Mission,簡稱“華安”)。值得注意的是,華安并非一自養聯合會,而是差會,這就是為什么在其英文名稱中被定名為“Union Mission”。
在中國基督教布道史上,“差會”(mission)一詞是一個富含負面歷史意義的敏感字眼。“百度百科”解釋:“19世紀30年代,西方基督教教士開始在山東進行零星的傳教活動,但直到西方列強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強迫中國簽訂了允許傳教士在內地自由傳教的不平等條約后,差會勢力真正進入中國。從那時起,先后有分別屬于美國、英國、德國、瑞典、加拿大和朝鮮等國的40余個差會在中國沿海一帶后又在內地進行過傳教活動。1950年,中國基督教界興起三自愛國運動,宣布割斷與外國差會的聯系。到1951年底,差會傳教士幾乎全部離境。各差會的附屬事業也由當地政府沒收,其教堂、房產等陸續交由基督教三自愛國組織使用,差會在中國的傳教活動至此結束。”
境外安息日會華安聯合會就是一個差會,一個對于中國三自教會來說,應該是屬于解放前的化石級或博物館級的教會組織。但由于華安的活動經費都來自其上級機構—境外全總撥款,它因此只能自稱“差會。”而港、澳、臺等地區大都是自養區會,可以自理本區的教會行政事務,因此,華安聯合會實質上是一個對港澳臺地區不具備太多實質性行政能力的組織。
華安聯合會的前身是東亞委員會。東亞委員會是一個境外全總同中國政府及三自,以及內地安息日會進行友好交流的辦公室。傳統上,無論是對待東亞委員會還是華安聯會,內地安息日會普遍公認的領袖,如林大衛牧師和鄭昭榮牧師以及二位牧師曾經牧會的當今的上海沐恩堂對境外一切安息日會機構所采取的態度都是:堅持三自原則,在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上平等交流。以前,每當有東亞委員會的高層領袖造訪林大衛牧師,林牧師都會把此人帶到三自兩會去。林牧師的目的顯而易見,他不愿意給政府和三自造成一種印象,就是我們背地里和東亞委員會私相授受,以免給內地更為重要的福音工作造成傷害。后來鄭昭榮牧師每次見到華安聯合會的官員時,都會責無旁貸地向他們宣講中國教會的三自原則,更是囑咐我們這些晚生后輩要堅持走獨立辦教的道路。
目前的中國內地,人口眾多,需求廣泛,從經濟上來說,擁有廣大的市場,從宗教和政治上來說,也是如此,真好比唐僧肉,引海外各路英雄盡折腰。許多境外宗教組織在其合法轄區內無所事事,于是便到中國內地來開新工、創業績。諸如此類的國家中屬韓國最甚,因為韓國地窄人多,僧多粥少,許多韓國傳教士在韓國境內傳道人飽和的情況下來到中國傳道以謀生。
中國內地基督復臨安息日教會目前因無組織面臨許多實際的困難,也使得有人以為可以借助境外組織來徹底解決當前的問題。只是我們在這樣行的時候,必須考慮一個問題:這樣做合乎上帝的旨意嗎?還是人自己在修造巴別塔?
對于如何處理我們內地安息日會同境外安息日會及組織的關系,我在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僅供大家參考指正。
第一,由于我們對“教會是肢體”這一真理的認識,我們需要同境外安息日會進行平等而友好的交流,并通過積極的交流(例如講學及留學),歸正我們的神學思想。
由于客觀歷史條件的限制,自從1950年代國外傳教士離開中國之后,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對上帝的認識和對圣經真理的認識就普遍停留在了1950年代有律法主義傾向的水平點上。多年來,正是由于我們缺乏在神學思想上同國外肢體的交流,閉關自守,才使得我們內地安息日會逐漸產生了信仰基因的變異,在神學思想上逐漸偏離了福音的基本真理。近年來上海的一些教會領袖及牧師長老公然拒絕美國本會神學家喬治奈特牧師有關因信稱義的證道內容就是一個最好的例證,證明我們內地安息日某些教會的神學思想是已經多么遙遠地偏離了福音的基本真理。
十幾年留學海外的經歷告訴我,中國內地安息日會要發展,必須向那些擁有優良基督教傳統的海外基督徒們們學習,我們必須加強同這些海外肢體的交流,以幫助我們正確地認識上帝。我也希望有更多的本會中青年去海外本會大學留學,能有更多的人把純正美好的福音信息帶回中國。
第二,同境外安息日會組織建立隸屬關系不是解決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問題的辦法,而是在制造更棘手的問題。
許多內地本會領袖都認識到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存在許多問題,但這些問題歸根結底不是組織上或行政上的問題,而是神學思想上的問題,是我們對上帝的根本認識問題。再好的組織,再好的制度,如果沒有愿意遵循制度的人來執行,也是枉然。這就是為什么美國人的一些誠信制度拿到中國內地來行不通的原因,因為人的素質不一樣。
因此,要解決當前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的問題,首先需要統一思想,提高信徒素質,統一大家對上帝的基本認識,系統而廣泛地將圣經真理按正意分解,讓大家“在真道上合一。”在中國的歷史上,秦始皇為了統一中國,他先“焚書坑儒”;漢武帝為了統一中國,他先“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安息日會的歷史上,貝約瑟、懷雅各和懷愛倫這三位安息日會的創始人也是在1845-1858年間先統一了安息日信徒的神學思想之后才開始著手建立組織的,而一直到1961年才建立了第一個區會,到1863年才建立了安息日會的全球總會,正式創建了組織。
因此,當前中國內地安息日會面臨的首要問題不是組織問題,而是神學思想統一和信徒及領袖素質提高的問題。其實,搞組織統一是最容易的,只需要在當今200多位牧師中召集50多位牧師在一起,自行組織起一個什么山寨版的中華總會,然后宣布自己為唯一被境外組織認可的總會即可,剩下來的工作就是打擊異己,進行集權,久而久之就會有一個龐大的巴別塔被建造起來了,如果沒有外力干預的話。而境外的某些組織是巴不得有人這樣搞的,因為這樣可以證明他們的業績:總算把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給理順了。多少年來,在中國內地重新建立全國性的教會組織是他們魂牽夢縈的夙愿。但如此是真正的按照主的仁愛的旨意理順了中國內地安息日會嗎?還是境外組織被當成了內地安息日會某些派別的旗幟或槍完成了他們消滅異己的心愿?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幾年前有所謂的“南方八省”團體就企圖利用某境外組織來消滅他們的異己,生生地要把他們所不喜歡的某位本會信三代牧師給開除,人為地制造分裂。
第三,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中國的教會中國人辦,三自道路是合乎上帝旨意的傳福音的正確道路,因為只有中國人才明白中國國情,老外中文說得再好,也是老外,并不懂中國,更談不上領導中國人了。
中國內地教會老一輩的領袖,如林大衛和鄭昭榮兩位牧師都曾經在解放前的差會中華總會中擔任教會重要職務。他們親歷了差會時期的中國教會,深知中國人自己辦教會是上帝籍著歷史給我們中國基督徒的教訓。
林牧師曾寫了一篇名為《痛心歲月:一個中國人談中國布道的教訓》(Lin, David. “Years of Heartbreak: Lessons for Mission by a China Insider.” Spectrum 7 (1976), 22-33)。在這篇文章中,林大衛牧師指出了老外辦教、以及差會制度的諸多弊端。林牧師這篇文章先是投稿到美國總會的官方報刊《評閱宣報》,但《評閱宣報》認為此文探討的是安息日會解放前差會時期的弊病,會在教會里產生負面影響,于是拒載,結果此文被另一非官方的安息日會期刊Spectrum全文登載(Spectrum是由美國本會一幫指點安息日會江山的大學教授及高知人士創辦的期刊,專以評論安息日會時弊,推動教會公義為己任)。
鄭昭榮牧師生前也持林牧師同樣觀點。他曾寫到:“我相信我們慈愛的天父既然在國外感動揀選祂的兒女起來組織領導祂的教會推動救人的圣工,在中國我們的天父也能感動揀選祂的兒女起來組織在中國的教會發展救人的圣工。事實所告訴我們的正是這樣?;綇团R安息日會在差會領導時期,上海領導機構很大,工作人員也很多,花的錢也很多,但每年受洗的人數并不多,后來外國的同工走了,外來的經濟斷絕了,我們慈愛的天父感動上海的主內弟兄姐妹起來,熱心為主工作。雖然當時上海正式拿工資的工作人員只有一人,另外有幾個有補貼的義工。但信徒起來熱心工作,每年受洗人數大都在二百多人以上。預言之靈的五大著作,差會時期幾十年沒翻譯出來。當差會不存在之后,五大著作在短短兩三年中就全部翻譯完并在極艱苦的條件下印了出來,差會領導時期幾十年,中國教會出現過一次施洗有一千人兩千人的情況嗎?沒有,但在沒國外領導的情況下,卻出現了一次受洗一千人兩千人的情況。這些事實說明甚么?說明上帝圣工的發展不是依靠才能、知識、錢財,而是在于甘心忍苦耐勞。忠心于天父的兒女,順從天父的帶領,仰望主藉著圣靈所賜予的一切恩賜所帶來結果。過去的經歷,過去的認識帶給我們重要的教訓,我們應當常常記牢這些主在實際中所給我們的教訓。”(鄭昭榮牧師2008年書信)
第四,中國的國情要求我們在不違背圣經原則的前提下順服在上的掌權者,建設本色化、處境化的基督教會。
這兩年來持續至今的浙江拆十字架這一政府舉措也表明了當局對基督教的態度,提醒中國內地基督教界人士低調做人。反“滲透”反境外組織對內地教會行政事務的干涉也是政府的不變態度。
我相信凡在1980、90年代在教會全職服事的同工們都會贊成我,較比那些年,目前中國的宗教政策開放多了。內地基督教會甚至安息日會同境外宗教團體的交流也逐漸頻繁。據我所知,至少在北京,三自兩會一般都會批準教會的申請,允許境外的專家學者,甚至境外宗教團體的官員們在三自教會的講臺上宣講福音,或培訓講座。
我們始終不要忘記中國不是個有神論國家。世俗政府縱然有職責保障每個公民的信仰自由,但人性的軟弱是排斥異己。畢竟,歷史上,即或是基督教會也曾打著上帝的名號打擊并燒死持不同信仰者,并且當今那些叫囂著要統一內地安息日會的教會掌權者們更是一再打著教會合一的招牌對持不同觀點者進行著階級斗爭。歷史向來如此,較比世俗政權的逼迫,披著宗教外衣者扔出的石頭更能傷害基督的身體。所以,對于我今日在世俗政權之下所享受的宗教自由,我感恩上帝,因為神出于祂的慈愛和憐憫還沒有把我的自由權益交給我自己的弟兄姐妹們來決定。
第五,教會的根本任務是傳福音,怎樣在現有條件下更大程度地傳揚三天使福音才是我們內地安息日會工作的重心。為了中國安息日會自身的合法存在,我們不應跟境外組織交往過密以至于建立行政隸屬關系。交往過密的代價對老外來說不算什么,無非是被驅逐出境若干年(某聯合會會長就曾經在90年代末被中國政府驅逐出境若干年,如今他再次任職,毫發無損,或許這被驅逐之事還是其傳教生涯的一個“屬靈資本”)。但如果內地教會因此受到牽連,卻是代價不菲,被政府記錄在案,從此被視為不守規矩的有非法企圖的組織,這樣的地位將使我們的教會在傳福音工作上舉步維艱。
因此,在2008年,當鄭老牧師聽說境外安息日會在討論有關內地安息日會的歸屬問題時,他寫了一篇文章來闡述自己對內地安息日會與境外安息日會之間關系的看法。老牧師如此說:“我聽說,國外我們教會的領導們在討論中國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討論這個問題是出于上帝嗎?是有屬靈的智慧嗎?討論這問題本身和討論可能得到的結論是有利于中華圣工的發展,還是給中華圣工的發展制造障礙制造困難呢?我的認識是屬于后者。國家的宗教政策法律很清楚,一再提出堅決反對滲透,反對國外教會干預中國教會的主權,連香港教會對內地教會之間也互相不隸屬,何況國外?這些年國外同工到國內來的經歷,應該反思,應該從中吸取應該吸取的教訓。經上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2:13)我們不要怕困難,但不要為自己制造困難;我們不要怕逼迫,但不要制造逼迫。”
目前,任何想要將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納入其轄區,進行行政管理的境外宗教組織都是在挑戰中國政府的宗教政策底線,在為內地安息日會肢體制造逼迫。因為政府對此等做法的理解絕對不會從神學及教會組織的角度,而只會從政治和國家主權的角度。正如當初禮儀之爭時,康熙大帝所關心的并不是祭祖尊孔是否符合圣經,作為中國皇帝的他,更關心這些中國天主教徒除了天國和中國,沒有第三個委身的國度。當今中國政府同羅馬教皇之間的較力也在于此,雙方都是在從主教的任命上來決定中國天主教徒除了天國之外,所委身的第二個國度到底是中國還是羅馬。我希望中國內地安息日會永遠都不會面臨當今內地天主教的困境,被迫分裂成兩大陣營,在美國與中國之間做無謂的掙扎。我祈禱,面臨中國內地安息日會的永遠是圣經所加給我們的基督里的健康吊詭:天國與中國的雙重國籍,而不是我們中的某些人自找的、或境外安息日會組織強加給我們的中國與美國之間的撕扯。
寫這篇文章是我一直以來的想法,近來又因風聞一些事情更覺得有必要理清自己的思路,并將自己多年來在主里的看見同熱愛中國教會的弟兄姐妹們分享。就我個人而言,我同境外安息日會組織里的各階層人物都有往來,因為我自1993年以來就斷斷續續地留學海外十好幾年。這期間,從私人交情層面,我備受海外教會弟兄姐妹們的照顧和關愛,讓我從心里知道,在基督里,我們是一家人。
盡管如此,私交與個人恩情僅限于個人層面,從教會組織的層面,我永遠不能因為個人曾受惠于海外肢體而利用我牧師的身份,鋌而走險,拱手把中國內地教會的切身利益作為回饋,陷中國內地安息日會于不利。
中國內地安息日會是有諸多問題有待解決,在我看來,這些問題一個個都是天大的問題,只有上帝能解決。而且這些問題應該是中國安息日會信徒在上帝的帶領之下,在天時、地利、人和的情況下來解決的,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6:4)。所以,蠢蠢欲動的人們啊,“住了吧,靜了吧,”因為,“主耶和華以色列的圣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賽30:15)。